购物卡的几个税务问题.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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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问题三:为什么在卡券销售环节,企业所得税上不确认收入,增值税上却确认收入成立?这个问题,实质上是针对同一项业务,两个税种在确认纳税义务时间时产生了差异。卡券业务实质上属于商品销售业务。在企业所得税方面,《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1875号)规定,企业销售商品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确认收入的实现:1.商品销售合同已经签订,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2.企业对巳售出的商品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实施有效控制;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4,已发生或将发生的销售

2、方的成本能够可靠地核算。显然,卡券销售环节还满未足税务上确认商品销售收入的条件。增值税方面,购物卡券业务是定性坩通过预收货款销售货物’,还是定性为。通过直接牧款销售货物。,直接影响到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的确定:若为前者,纳税义务时间在卡券消费环节;若是后者,纳税义务时间在卡券销售环节。对于这一问题,目前税务总局没有明文规定。实务中,超市企业在判断购物卡券的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时应多考虑地方的税收文件、征管习惯,并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笔者查阅了各地对卡券销售业务的相关规定,发现就目前情况看,大部分地方的国税机关对于购物卡券的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在

3、征管上是定在卡券销售环节。另有地方的税务机关曾经向税务总局咨询过此问题,税务总局通过12头传达的方式,说明了购物卡券的纳税义务时间是在卡券销售环节。从企业经营的角度来看,超市企业购物卡券最大的客户群是企业单位。企业单位出于社交公关或内部福利等需要,向超市企业购买购物卡券对外赠送,或派发给员工作为福利奖励。也就是说,购物卡券的购买者和消费者往往不是同一个主体,作为购买者的企业单位因其财务核算的需要,会要求超市企业在卡券销售环节出具发票给企业单位。对此,超市企业为了统一规范管理发票,会规定在卡券销售环节提供发票给购买者,在卡券消费环节不再提供发票(购物卡

4、券背面有类似。....使用本提货券/本储值卡购买的等值商品不再提供发票”的字眼),即售卡环节开票,基本是超市行业一贯的做法。而按照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敖的规定,开具发票即产生了纳税义务。超市企业在售卡环节已收效,具备了支付税款的能力。综合之下,在卡券销售环节确认增值税纳税义务的产生是比较稳妥切实的做法。问题四:既然将购物卡券的纳税义务时间定在卡券销售环节,而会计上和企业所得税上在卡券销售环节没有确认该项收入的成立,增值税申报方面该如何处理?由于超市行业大量富余票的存在,目前超市企业申报增值税是以账载数据为准,而不是以金税系统或发票开具金额的数

5、据为准。账载的商品销售收入和销项税额,主要数据来源于POS系统,即POS系统中的货物信息,在销售时传递至财务系统生成相应的收入分录并按照货品预设的销项税率(17%、13%、O%)自动计提销项税额。1.出于内控的需要,超市企业会将购物卡券视同一种货品按照面值录入POS系统,因此卡券发售信息传递至财务系统,会根据预先定义好的方式,生成(1)的分录。2.由于购物卡券对应的是未来不确定的商品,在卡券销售环节无法确定具体的适用税率,谨慎出发,超市企业应先按照17%的税率来计提销项税额,生成(2)的分录,此项操作一般是人工干预生成。3.超市的POS系统可以辨认商

6、品销售是现金结算还是卡券结算。若是卡券结算,传递至财务系统上,会按照预先定义好的方式,生成(4)的分录,但这导致重复确认购物卡券业务的销项税额,此时账上的销项税额数据还不能用于增值税申报。4.解决办法:由于。预收账款——购物卡券”的借方发生额代表着刷卡消费金额,为避免重复确认销项税额,超市企业会根据。预收账款——购物卡券。的借方发生额,按照原17%的税率冲减销项税额,即(5)的分录。此项操作,一般是人工干预生成。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由于卡券的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和会计上确认收入的时问不同步,导致超市企业在计提销项税额时不能完全以账载的商品销售收入为准,

7、而应该以。营业收入——商品销售收Ⅳ一“预收账款——购物卡券”的借方发生额+。预收账款——购物卡券”的贷方发生额,作为销项税额的计提基数。....问题五:。营业收入——商品销售折扣”既然核算的是给予消费者的一种商业折扣,为什么不作为销项税额计提基数的调减项目?首先,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国税发【1993]154号)规定了销售折扣不计提销项税额的条件是折扣信息在发票中单独列示。其次,从发票管理的角度,发票的开具应有一定的业务信息资料作为支撑,否则,随意开具单列折扣的发票,作为一项不合规的行为,该硬折扣仍然必须计提销项税额。综合以

8、上,实务中超市企业的购物卡折扣不计提销项税额,不仅要求发票中折扣单独列示,还要求发票对应的小票上有折扣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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