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收支法规培训讲学.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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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际收支法规一、国际收支统计申报范围:中国居民与非居民支付方式:不含现钞中国居民的含义:《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第三条(四类)适用范围:境内所有地区,包括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申报原则:交易主体申报申报办法:间接申报与直接申报、逐笔申报与定期申报相结合一、国际收支统计(一)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的几种情况:通过境内金融机构与境外收付款涉外证券交易涉外期货、期权等交易境内金融机构自营对外业务提示:注意区分直接申报与间接申报情况一、国际收支统计外汇局权利:对国际收支情况进行抽样调查或普查对申报内容进行检查、核对对违反规定的居民、各类金融机构进行相关处罚处罚依据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义务:保密中国居民:义务:应当及时、准确、全面地申报国际收支一、国际收支统计(二)通过金融机构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1、填报要求:《涉外收入申报单》:发生涉外收入《境外汇款申请书》:以汇款方式通过境内银行办理涉外付款业务《对外付款/承兑通知书》:采用信用证、保函、托收等汇款以外的结算方式办理涉外付款业务《单位基本情况表》:首次办理涉外收付款业务的机构申报主体(二)通过金融机构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2、时间要求:收款:发生涉外收入的申报主体,应在解付银行解付之日(T)或结汇中转行结汇之日(T)后五个工作日(T+5)内办理该款项

3、的申报付款:发生涉外付款的申报主体,应在提交《境外汇款申请书》或《对外付款/承兑通知书》的同时办理该款项的申报(二)通过金融机构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3、资料留存要求:纸质《涉外收入申报单》、《境外汇款申请书》和《对外付款/承兑通知书》保存至少24个月,期满后可自行销毁。《单位基本情况表》:境内银行和机构申报主体应妥善永久留存备查4、申报数据的修改基础信息有误、纸质申报信息有误、网上申报信息有误修改、重新报送(二)通过金融机构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5、逾期未申报处理:机构申报主体未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规定办理涉外收入申报情节严重的,实行“不申报、不解付”的特殊

4、处理。6、限额申报情况:等值金额在3000美元以下(含)的对私涉外收入款项实行限额申报,即收款人可免填《涉外收入申报单》,但涉及贸易出口收汇、非居民项下的对私涉外收入款项不实行限额申报。二、结售汇业务《外汇指定银行办理结汇、售汇业务管理暂行办法》(汇发[2002]4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调整银行即期结售汇业务市场准入和退出管理方式的通知》(汇发[2007]20号)、《银行结售汇统计制度》(汇发[2006]42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完善银行自身结售汇业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1]23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银行结售汇综合头寸管理有关

5、问题的通知》(汇发[2010]56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完善银行结售汇综合头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2]26号)二、结售汇业务几个用语的含义外汇指定银行汇发[2002]4号:经批准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与客户之间的结汇、售汇业务(银行代客)汇发[2006]42号:外汇指定银行为客户办理的结售汇交易银行自身结售汇业务汇发[2011]23号:银行因自身经营活动而产生的人民币与外币之间的兑换业务,不包括银行为客户办理的结售汇业务和在银行间外汇市场进行的结售汇综合头寸平盘交易银行结售汇综合头寸汇发[2012]26号:外汇指定银行持有的因人

6、民币与外币间交易形成的外汇头寸,由银行办理符合外汇管理规定的对客户结售汇业务、自身结售汇业务和参与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所形成。(一)结售汇统计报表类型:即期报表、远期报表、掉期报表即期:T+0、T+1、T+2交易远期:T+3(含)以上交易填报原则:即期、远期履约报表:同级报送、属地管理远期签约、掉期报表:总行报送制度统计周期:旬报、月报统计时间:旬后4日、月后5日统计范围:银行自身及代客结售汇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市场本外币交易数据和外币间的兑换业务而产生的套汇数。(一)结售汇统计统计基本原则居民个人和居民机构:结汇按外汇资金来源,售汇按外汇资金用途非居民个

7、人和非居民机构:结汇按人民币资金用途,售汇按人民币资金来源零报送制度大额交易备案当日单笔超过等值5000万美元的对客户结售汇交易、自身结售汇交易、对客户远期结售汇签约交易,应在《结售汇综合头寸日报表》中进行备案(二)银行自身结售汇业务1、监管权限国家外汇管理局: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全国性股份制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分局、外汇管理部(或中心支局、支局):其他银行(二)银行自身结售汇业务2、外汇利润管理管理对象:境内机构外汇利润、境外分支机构分配的利润、参股境外机构分配的利润;银行经营业务中获得的外汇收入,扣除支付外汇开支和结汇支付境内外汇业务日常应所需

8、人民币开支,统一纳入外汇利润管理。结汇管理:每季度后按照财务核算结果自行办理结汇,并按经审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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