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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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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余杭区新建项目停车位配置标准一、新建建设项目配置标准1、住宅停车指标不应小于表1.1.1的规定。表1.1.1住宅停车位项目标准机动车(个/户)非机动车(个/户)每户建筑面积≥180㎡2.0—100㎡≤每户建筑面积<180㎡1.21.580㎡≤每户建筑面积<100㎡12.0每户建筑面积<80㎡0.63.0注:住宅区停车泊位配置总量的10%应作为临时公共停车泊位,不得出租和出售。2、办公楼停车位指标不应小于表1.2.1的规定表1.2.1办公楼停车位指标项目标准机动车非机动车内部外来机关行政办公楼1.22.01.0商务办公楼(含金融类建筑)1.53.01.0其它办公楼0.83.01.0注:以上
2、数据单位为:个/100㎡。3、商业场所停车位指标不应小于表1.3.1的规定。表1.3.1商业场所停车位指标项目标准机动车非机动车内部外来建筑面积≥10000㎡的商业建筑1.02.08.010000㎡>建筑面积≥1000㎡的商业建筑0.82.05.0建筑面积<1000㎡的商业建筑0.51.02.0建筑面积≥10000㎡的大型超市1.22.010.0农贸市场0.62.08.0专业市场(含物流中心等)1.02.06.0注:以上数据单位为:停车位/100㎡。4、餐饮、娱乐设施停车位指标不应小于表1.4.1的规定。表1.4.1餐饮设施停车位指标项目标准机动车非机动车内部外来餐馆、酒店、茶楼等建筑2
3、.02.03.0注:以上数据单位为:停车位/100㎡。5、旅馆停车位指标不应小于表1.5.1的规定。表1.5.1旅馆停车位指标项目标准机动车非机动车内部外来一类0.81.5—二类0.61.5—注:(1)一类指星级宾馆,二类指其他普遍旅馆。(2)配套的餐饮、娱乐、商场设施停车位另计。(3)以上数据单位为:停车位/每客房。6、体育场馆应按表1.6.1分类,其停车位指标不应小于表1.6.2的规定。表1.6.1体育场馆分类类别容量规模(座位数)体育场体育馆一类≥15000≥4000二类<15000<4000三类娱乐性体育设施表1.6.2体育场馆停车位指标项目标准机动车非机动车内部外来一类5—25
4、.0二类5—25.0三类2—20.0注:(1)以上数据单位为:停车位/每百座;(2)内部非机动车停车数按职工总人数的30%计算。7、影(剧)院停车位指标不应小于表1.7.1的规定。表1.7.1影(剧)院停车位指标项目标准机动车非机动车内部外来剧场、市级影剧院55.025.0会议中心63.020.0一般影剧院35.020.0注:以上数据单位为:停车位/每百座。8、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停车位指标不应小于表1.8.1的规定。表1.8.1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停车位指标项目标准机动车非机动车内部外来停车位/每100㎡建筑面积0.81.04.09、展览馆停车位指标不应小于表1.9.1的规定。表1
5、.9.1展览馆停车位指标项目标准机动车非机动车内部外来停车位/每100㎡建筑面积0.81.04.010、学校停车位指标不应小于表1.10.1的规定。表1.10.1学校停车位指标项目标准机动车非机动车大专院校5060.0中学2070.0小学2020.0注:以上数据单位机动车为:停车位/100教工;非机动车为:停车位/100师生。11、医院停车位指标不应小于表1.11.1的规定。表1.11.1医院停车位指标项目标准机动车非机动车内部外来省市级中心医院、专科医院门诊部(停车位/每100㎡)1.52.03.0住院部(停车位/每床)0.2区级综合医院、专科医院门诊部(停车位/每100㎡)12.03
6、.0住院部(停车位/每床)0.2疗养院(停车位/每100㎡)0.41.0—12、游览场所停车位指标不应小于表1.12.1的规定。表1.12.1游览场所停车位指标项目标准机动车非机动车内部外来主体公园0.2*10.0城市公园0.1*15.0旅游区、度假村0.3*0.2注:(1)以上数据单位为:停车位/100㎡游览用地面积;(2)*内部非机动车停车按职工总人数的30%计算。13、工业厂房区、仓库区停车位指标不应小于表1.13.1的规定。表1.13.1工业厂房区、仓库区停车位指标类别标准机动车非机动车内部外来工业厂房区0.4*4.0仓库区0.5*2.0注:(1)以上数据单位为:停车位/每100
7、㎡建筑面积;(2)*内部非机动车停车按职工总人数的30%计算。14、城市交通设施建设项目、人流量较大的公共设施以及城市中心区或交通敏感区域的大型建筑,城市大型居住区和其他大型公建类项目,除执行本标准外,需要开展交通影响评价。具体由区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参照《浙江省建设工程交通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试行)》有关规定执行。15、经济适用住房、农居多、高层安置房停车位配置标准按原标准(杭州市住宅区配套公建建设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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