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法规案例分析.ppt

旅游法规案例分析.ppt

ID:59506762

大小:623.50 KB

页数:26页

时间:2020-09-08

旅游法规案例分析.ppt_第1页
旅游法规案例分析.ppt_第2页
旅游法规案例分析.ppt_第3页
旅游法规案例分析.ppt_第4页
旅游法规案例分析.ppt_第5页
资源描述:

《旅游法规案例分析.ppt》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旅游合同纠纷案例-不要赔钱要补游>案例综述Chapter1目录CONTENT>案件处理Chapter2>法理点评Chapter3>涉及法条Chapter4案件综述Chapter1案件综述2007年4月23日,马先生父子与上海春秋黄浦旅行社有限公司签订协议,参加旅行社组织的“五一”黄金周(5月3日至7日)“阳光价格”2400元/位的云台山/洛阳/郑州/开封千年古都之旅。期间,导游擅自减少合同中约定的香山寺和白居易墓园两个景点,而增加了一处购物点。5月8日,马先生至旅行社及上海市旅游质量监督所投诉,

2、要求旅行社就合同中未履行部分继续履行并赔偿违约金。经多次沟通,因双方在合同继续履行的时间、方式上存在分歧,致协商不成。马先生遂一纸诉状与旅行社对簿公堂。案件综述Mr.Masays“补游”没商量,时间、方式有说法旅行社擅自减少合同约定景点,已经构成违约,所以他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要求旅行社继续履行,安排其“补游”两个景点。若旅行社无法继续履行,则应支付其通过其他旅行社进行“补游”而发生的费用5890元。此外,旅行社还要承担其为本案诉讼支出的律师费4000元。他还明确提出,“补游”

3、需安排在国家法定长假期间(“五一”、“十一”、春节),往返的飞机时间不得早于上午8时或迟于下午10时,进入景点时间不得早于上午9时或迟于下午3时,并在景点中保证有合理时间的逗留。5案件综述TravellAgencysays“补游”不可能,赔偿按规定旅行社称,与马先生父子签订旅游合同属实,但该合同在2007年5月7日马先生父子结束旅游返沪时已经履行完毕,不存在继续履行的问题。马先生父子所说的有两个合同约定的景点没有游览也属实,但当时他们对此并没有提出异议。回沪以后,马先生却要求旅行社继续履行合同,

4、并提出支付其通过其他旅行社进行“补游”而发生的费用和律师费的主张,这明显不合理,也缺乏法律依据。旅行社愿意退还马先生父子未游览景点的门票及导游费用并赔偿同等金额共计600元。6案件处理Chapter2案件处理导游人员向游客赔礼致歉《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导游人员进行工作培训和指导处二千元至二万元罚款并暂扣导游证3-6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一百条(一)在旅游行程中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严重损害旅游者权益的;(二)拒绝履行合同的;扣除8分,全行业通报。12

5、3《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五条(二)擅自增加或者减少旅游项目的;案件处理旅行社赔偿违约所造成原告马某父子经济损失人民币1080元。《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第十条、团队国内旅游合同(示范文本)第十六条 旅行社的违约责任减少2个景点:600元、增加购物次数:480元处三万元至三十万元罚款并停业整顿《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一百条(一)在旅游行程中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严重损害旅游者权益的;(二)拒绝履行合同的;123不用继续履行的承担违约责任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条案件处理马某

6、父子自己承担本案诉讼支出的律师费4000元《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条不予支持向旅行社索要“补游”5890的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获得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1080元。123《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第十条、团队国内旅游合同(示范文本)第十六条 旅行社的违约责任减少2个景点:600元、增加购物次数:480元(总计1080元)法理点评Chapter3法理点评1.导游擅自减少合同中约定的香山寺和白居易墓园两个景点,而增加了一处购物点。导游人员&旅行社《旅行社条例》第三十三条旅

7、行社及其委派的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拒绝履行旅游合同约定的义务;(二)非因不可抗力改变旅游合同安排的行程;(三)欺骗、胁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需要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第五十九条违反第三十三条,对旅行社,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导游人员、领队人员,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导游证或者领队证:12法理点评1.导游擅自减少合同中约定的香山寺和白居易墓园两个景

8、点,而增加了一处购物点。导游人员&旅行社《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条旅游者有权要求旅游经营者按照约定提供产品和服务。第四十一条导游和领队应当严格执行旅游行程安排,不得擅自变更旅游行程或者中止服务活动,不得向旅游者索取小费,不得诱导、欺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第四十九条为旅游者提供交通、住宿、餐饮、娱乐等服务的经营者,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第一百条旅行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在旅游行程中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严重损害旅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