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分制实施办法

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分制实施办法

ID:594846

大小:73.00 KB

页数:8页

时间:2017-08-23

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分制实施办法_第1页
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分制实施办法_第2页
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分制实施办法_第3页
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分制实施办法_第4页
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分制实施办法_第5页
资源描述:

《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分制实施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分制实施办法(修订)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开发学生的智力潜能,促进学生个性的全面发展,培养具有创新能力的技能型人才,根据《教育部关于在职业学校逐步推行学分制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04]10号)的精神和湖南省教育厅(湘教函[2004]24号)《关于同意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试行学分制的批复》及《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分制试行办法》,结合学院试行学分制的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分制是以学生自主选择学习内容为核心的一种教学管理

2、制度,实行学分制是深化教学改革,转变学生培养模式的一项重大改革,全院各部门要统一认识,充分协调,按照本办法的要求,确保学分制工作健康有序地进行。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学院三年制全日制各专业在籍学生。第二章学制与学籍第三条学院实行弹性学制,允许学生提前或推迟完成学业。全日制三年制高职专业最长修业年限为五年。1、凡能按照专业教学计划的要求,提前修完全部规定课程,修满规定的各类学分,符合毕业条件的,允许申请提前毕业。2、申请提前毕业的学生,须在进入顶岗实习的一年前向所在系提出申请。提交最后一年的选课学习计划,经所在系审查通过后报教务处批准,列入提前毕业计划。3、提前毕业的学

3、生在国家学籍管理制度改革以前,可以提前离校,学院发给结业证书;达到三年规定学制后,换发毕业证书。4、学生在取得学籍并获得第一学期规定的学分后,经批准可允许中途休学并保留学籍。学生休学应提前提出申请,经所在系同意,教务处批准,方可办理休学手续。逾期不办理复学手续者,作自动放弃学籍处理。5、条件成熟时推行学生自主选择专业的改革。第四条大力推行以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为特征的人才培养模式。在校期间学生离校参加工学结合教学项目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经批准后方能实施。8工学结合教学项目原则上安排在三年二期进行。确属教学需要,在成建制组班的前提下,经批准可提前至三年一期安排。第

4、五条实行学分制管理后不再执行留级制度。学生在重修未合格课程时,允许选修下一年级必修课和限选课以获得学分。第六条转学、转专业按现行学籍管理规定执行,转学后可根据学分互认办法承认已修学分。转专业前已修但未列入所转专业教学计划的课程学分,记入任选课学分。第三章课程与学分第七条各专业开设的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两类。1、必修课:指为实现专业培养目标必须开设的课程,必修课程学分约占课程总学分的70%。2、选修课:指学生可以有选择地修习的课程。选修课分为限选课和任选课,选修课约占课程总学分的30%。限选课指学生在各专业教学计划列出的选修课范围内,按专业人才培养规格要求选修一定

5、学分,以深化、拓宽与专业相关的知识和技能的课程。限选课学分约占课程总学分的20%。任选课指为扩大学生知识面,增强学生的适应能力,或为培养学生兴趣特长和挖掘学生各方面潜能而要求选修的课程。任选课学分约占课程总学分的10%。第八条 学分是计算学生学习份量和成效的单位,是确定学生能否毕业的重要依据。学分计算一般以学期为单位时间,以该课程在教学计划中安排的课时数为主要依据。1、理论课程每学期上课16~18学时计1学分。计算方法如下:用教学总学时数除以18,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对于小数部分,学分的最小计算单位为0.5学分。如果为0.8~1.2,计为1学分,如果为0.3~0.

6、7,计为0.5学分,如果为0.1~0.2,计为0。2、独立开设的实践课按每周折合1个学分计算。第九条建立学生自主选课制。鼓励学生根据自身的志趣和特长,在导师的指导下,在一定范围内自主选择修读课程和任课教师,自主安排学习进程。逐步打破行政班级界限,推行学生自主选择课程和授课教师的制度。通过课程展示等方法,使学生了解课程和授课教师,进而选择修习课程以获得学分。建立根据选课学生数量确定课时津贴的竞争机制,引导教师自觉提高教学质量。对长期选课学生少的教师,要予以停课培训或调离岗位。8为给学生自主选课程,自主选教师,自主选时间,自主选教室提供条件,实现资源利用最大化,实行全

7、天不间断排课,并充分利用双休日的时间安排辅修和选修等课程。第十条实施导师制。为确保学分制的有力实施,实行导师制。每个专业至少安排1名导师对学生学业、个人职业设计等方面从入学到毕业进行全程指导。第十一条 为鼓励学生自主学习,设立创新成果奖励学分。学生参加技能考证、技能竞赛、技术革新、发明创造和撰写学术论文等活动取得优异成绩,可酌情奖励学分。奖励学分可替代任意选修课学分。1、学生获得与专业相关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奖励2学分;2、学生获得英语、计算机等国家任可的水平考试合格证书,奖励2学分;3、学生参加市级、省级和国家级技能竞赛并获得奖励者,分别奖励1学分、2学分和3学

8、分;4、学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