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筹设民办学校(幼儿园)须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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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筹设民办学校(幼儿园)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广东省基础教育民办学校管理规定》,申请筹设民办学校,必须符合如下要求:一、举办者应具备的条件:1、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办学;2、举办民办学校的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3、举办民办学校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国能力。二、举办者应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申办材料。1.申办报告。申请内容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

2、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2.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3.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4.申办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申办者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证明。6.办学场地产权原件及复印件,属租赁房屋办学的,需提供有司法公证的租赁房屋合同原件。7.拟聘校长、教师的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8.《廉江市民办学校申报审批表》一式叁份。三、申办程序1.筹设学校(幼儿园)所属镇教育管理部门审核。2.市消防、卫生部门审核。3.市教育局受理。根据提供的申办材料、

3、相关部门意见及办学条件,组织人员审查,在规定时间内(筹设的30天内,正式设立的90天内)作出是否同意申办的批复。查询电话:廉江市教育局  第50号  《广东省基础教育民办学校管理规定》已经1998年12月16日广东省人民政府第九届2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1999年2月1日起施行。  广东省基础教育民办学校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基础教育,促进我省基础教育民办学校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社会力量办学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4、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利用非财政教育经费,在我省行政区域内设立面向社会举办的普通中学、小学和幼儿园等基础教育民办学校(以下简称民办学校)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民办学校工作的领导,对民办学校实行“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加强管理”的方针,对贫困地区的民办学校应给予扶持。  第四条 依法设立的民办学校及其教师、学生享有与国家举办的学校及其教师、学生平等的法律地位。民办学校自主权以及办学人、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依法受到保护。  第五条 民办学校必须遵守国家法

5、律、法规和规章,坚持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培养学生在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  第六条 民办学校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不得向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摊派教育费用。学校的全部收入和收益应用于学校的建设和发展,不得挪作他用。  第七条 县(含县级市、区、下同)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是民办学校的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民办学校的监督管理工作。第二章 设  置  第八条 设置民办学校应根据当地的人口、教育资源、教育需求和学校的分布状况,并符合当地教育事业发展的整体规划。申请举办民办学校的单位,应当

6、具有法人资格;申请举办民办学校的公民,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九条 申请举办民办学校分为申请筹建和办学登记两个阶段。达到设置标准要求的,也可以直接申请办学登记。举办者应在每年的第三季度前,向审批机关提出筹建或登记的申请。  第十条 申请筹建民办学校,应当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提交下列文件:  (一)办学申请书;  (二)办学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  (四)学校章程;  (五)学校发展规划,校舍、设备、设施、图书资料建设计划;  (六)学校招生范围;  (七)学校经费

7、概算;  (八)校长、教师配备计划;  (九)教学计划、教材选用计划;  (十)办学经费来源及其证明文件;  (十一)举办者及拟任董事会成员和校长的姓名、住址及履历等资格证明文件;  (十二)举办者或法人团体创办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委托书;  (十三)联合办学的应提交联合办学协议。  第十一条 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审批:  (一)民办小学和民办幼儿园,由所在地的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二)民办初中(含九年一贯制学校),由所在地的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报市(地级以上市,下同)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8、(三)民办高中(含完全中学)和在全省或跨省招生的学校,由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报省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四)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应分别组织专家委员会对申报的民办高中和初中、小学、幼儿园进行审议,提出评审意见。  第十二条 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办学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书面答复。对符合条件批准筹建的,发给“筹建民办学校批准书”。 筹建的民办学校,自批准筹建之日起, 应在3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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