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立交通大学生修习教育学程申请及甄选办法.doc

国立交通大学生修习教育学程申请及甄选办法.doc

ID:59391058

大小:28.00 KB

页数:2页

时间:2020-05-30

国立交通大学生修习教育学程申请及甄选办法.doc_第1页
国立交通大学生修习教育学程申请及甄选办法.doc_第2页
资源描述:

《国立交通大学生修习教育学程申请及甄选办法.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國立交通大學學生修習教育學程申請及甄選辦法100.7.7教育部臺中(二)字第1000118016號函修正後同意備查100.8.16100學年度師資培育中心第2次中心會議通過100.9.6100學年度第1次教育學程委員會會議通過100.9.23100學年度第1次教務會議通過100.10.11教育部臺中(二)字第1000181692號函修正後同意備查第一條本辦法依據教育部「大學設立師資培育中心辦法」第九條訂定。第二條凡本校大學部二年級(含)以上及碩、博士學生在校期間符合本辦法第三條規定者得申請。第三條申請資格:一、大學部學生在學期間學業總平均成績六十五分(含)

2、以上。二、研究所學生大學在學期間學業總平均成績六十五分(含)以上且研究所學業總平均成績七十五分(含)以上。三、在學期間平均操行成績八十分以上。第四條教育學程甄選原則上於每學年第二學期舉行,有關申請細節以當學年度公告為準,並於各學年度招生簡章載明。第五條教育學程甄選評分項目及評分標準如下:一、學業成績(占40﹪):須提出以往各學期(不含當學期)成績證明。二、修習計畫書、社團及相關經驗(占25﹪):(一) 修習計畫書:內容包括修習動機和目的及未來生涯規劃等。(二) 社團及相關經驗:曾擔任社團、班級幹部或其他教學、服務、活動等相關經驗,並出具實際證明。三、筆試(

3、占35﹪):筆試時間由師資培育中心公布,內容為教育相關測驗、適性測驗、語文寫作能力測驗等。由師資培育中心負責甄選作業,審查計算上述成績,訂定合格標準及甄選合格名單。第六條由本校教育學程委員會(該委員會組織、職掌、運作方式及與師資培育中心之關係,另以委員會組織章程定之)以教育部核定之招生名額為限,並依甄選成績擇優錄取,同分則依學業成績較高者優先錄取,必要時得不足額錄取。第七條經甄選錄取教育學程之學生,未依規定時間內辦理報到手續者,視同放棄,其名額由備取生依序遞補。備取生遞補期限依據各學年度公告之招生簡章規定辦理,逾期未報到者視同放棄。第八條其他有關教育學程申

4、請及甄選等規定,悉依據師資培育法、大學設立師資培育中心辦法、本校學則、師資培育中心修業規章及有關法規辦理。第九條本辦法經教育學程委員會通過、教務會議審議通過,報請教育部備查實施,修正時亦同。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