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立高雄第科技大学应用英语系.doc

国立高雄第科技大学应用英语系.doc

ID:59390986

大小:36.00 KB

页数:4页

时间:2020-05-30

国立高雄第科技大学应用英语系.doc_第1页
国立高雄第科技大学应用英语系.doc_第2页
国立高雄第科技大学应用英语系.doc_第3页
国立高雄第科技大学应用英语系.doc_第4页
资源描述:

《国立高雄第科技大学应用英语系.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國立高雄第一科技大學應用英語系口筆譯碩士班修業辦法中華民國96年1月4日「95學年度第1學期第9次系務會議」通過中華民國98年3月5日「97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臨時系務會議」通過中華民國98年10月08日「98學年度第2次系務會議」通過中華民國99年6月24日「98學年度第12次系務會議」通過中華民國99年12月9日「99學年度第6次系務會議」通過中華民國101年9月20日「101學年度第3次系務會議」通過一、入學資格1.凡自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或獨立學院,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畢業,獲有學士學位,或具有教育部認可之同等學力資格,經本校碩士

2、班研究生入學考試測驗通過者,得進入本碩士班修讀學位。2.外籍學生以「接受外國學生入學辦法」申請,經本系審查通過者,得進入本碩士班修讀碩士學位。二、修業年限按照教育部規定,至少1年,至多4年。三、修讀課程及學分1.本碩士班1年級不分組,學生可依其志趣及能力選修口譯及筆譯課程。2.本碩士班學生共同必修課程為翻譯原理與方法、專業背景知識:財經與國際政治、專業背景知識:科技與法律、研究方法與論文寫作。3.口譯學程應修課程:(1)共同必修課程(10學分);(2)口譯課程(24學分):中英視譯(I)~(II)、進階外語與會議英語、中英同步口譯入門、中英逐步

3、口譯(I)~(II)、中英逐步口譯(III)~(IV)、中英同步口譯(I)~(II);(3)筆譯課程(11學分):筆譯習作(I)~(II):中譯英、筆譯習作(I)~(II):英譯中及1門專業筆譯課程(自財經翻譯、科技翻譯、法律翻譯及文學翻譯任選1門修習;(4)其他(7學分):口譯理論,及自由選修本系或本校其他系所之碩士班課程。至其他系所選修之碩士班課程,至多3學分可列入畢業學分。4.筆譯學程應修課程:(1)共同必修課程(10學分);(2)筆譯課程(17學分):筆譯習作(I)~(II):英譯中、筆譯習作(I)~(II):中譯英及3門專業筆譯課程(

4、自財經翻譯、科技翻譯、法律翻譯及文學翻譯任選3科修習);(3)其他(16學分):翻譯學理論,及自由選修本系或本校其他系所之碩士班課程。至其他系所選修之碩士班課程,至多3學分可列入畢業學分。5.學生除須完成「論文」(6學分)外,主修口譯學程之學生必須修滿課程52學分,主修筆譯學程之學生必須修滿課程43學分,方可畢業。6.學分抵免的上限為12學分,其他相關規定依「國立高雄第一科技大學辦理學生抵免學分要點」辦理。四、專業考試1.專業考試以下分2種:(一)資格考試、(二)英語能力測驗。2.資格考試:資格考試(qualifyingexamination)

5、於第2學年第2學期末舉行,學生得自行選擇考試種類(口譯、筆譯、或口筆譯)。資格考試科目包括:1)共同必考:「一般筆譯」(均為雙向)。2)選考科目:a)主修口譯學程者:「中英逐步口譯」及「同步口譯」(均為雙向)。b)主修筆譯學程者:「翻譯理論與應用」及「專業筆譯」(自財經翻譯、科技翻譯、法律翻譯及文學翻譯中選考2科)(均為雙向)。c)選口筆譯學程者,以上5科均須選考。每科成績各達70分為及格(滿分為100分),資格考試補考僅須補考不及格科目,惟僅限補考1次。學生經補考1次仍未通過者,得選考「專題考試」。資格考試或專題考試通過後,方可提交論文、申請

6、學位考試。「專題考試」由指導教授與學生共同選定題目,書寫6,000至8,000字之報告,並經指導教授同意後申請考試。考試以口試進行,除指導教授外,應另行選聘1至2位口試委員。3.英語能力測驗:學生須在入學後畢業前或入學前2年內參加TOEFL或IELTS測驗。檢具下列測驗成績證明,符合以下標準之一者,始得畢業時發給學程證書:A)TOEFL-IBT測驗,80分(含)以上;B)IELTS測驗,6.5級(含)以上;C)全民英檢高級(含)以上。五、學位論文1.本碩士班之學位論文以英文為主要語言,並遵循MLA或APA格式之要求。2.學位論文指導老師可1或2

7、名,其中至少1名需為本系專任助理教授以上之老師。3.學生應於第3學年結束前選定學位論文指導教授,並提交論文摘要,說明預定的論文題目,以及論文的基本構想。選定論文指導教授後,應填具「指導教授申請單」並取得指導教授簽名。學生在論文過程中若需更換指導教授,應依照同一程序重新提出申請。4.本碩士班每位教師指導學位論文之學生,以每年不超過3名為限。因特殊情形需超過此名額限制時,應向系辦公室提出申請。2.學生申請學位論文考試時,需完成論文初稿,經指導教授同意,填妥「研究生學位論文考試申請表」,方得向系辦公室申請舉行學位論文考試。申請學位論文考試核准後,2週

8、後擇期公開辦理學位論文考試事宜。2.學位論文考試委員3至5名,其中本系教師至少1名擔任委員,校外委員則為1/3(含)以上;指導教授得為委員,但不得擔任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