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规划报建要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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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项目报建  1.1电子文件制作  1.1.1建设项目的申报实行"网上申报制",即建设单位(或个人)按申报条件要求报送与纸介、文本、图件资料内容相一致的项目信息打包电子文件一个。  1.1.2文本、图件资料须用文件原件进行彩色扫描,分辨率为400dpi,保存为JPG格式,文件名须为中文名称,例如:土地使用权证.JPG。单个文件容量不能超过2M。其它格式的图片文件(如TIF、BMP文件等)或超过规定容量的文件均不受理。  1.1.3设计图、实测图、施工竣工图等须为AutoCAD2006制作的本地统一城市

2、坐标系的DWG格式文件,文件为中文名称,例如:实测图.DWG。  1.1.4凡申报定点的项目必须提供本地统一城市坐标系统的电子地形图(DWG文件),不接受扫描的地形图。  1.2项目信息打包  1.2.1项目报建信息的建立包括项目基本信息录入、有关申请表登记和报建资料关联,并自动打包生成一个dat格式文件进行申报。  1.2.2项目打包文件以U盘拷贝或光盘报送,并标明建设单位及项目名称。  1.2.3经对报送的打包文件自动检测,符合相关要求的予以接受,否则退回。  二、方案设计深度  总图、建筑单体图深

3、度应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设部2008版),按其深度完成的设计成果应按市规划局采用的指标核算与电子报批系统软件进行报审件制作,报审件设计成果应符合以下规定:  2.1修建性详细规划与建筑总平面图  2.1.1基本要求  报审方案的设计必须依据市规划局提供的技术条件、已测现状地形图以及各类规划控制线进行设计。  2.1.2场地定位  标明规划总用地红线、规划净用地红线转角点的坐标。  2.1.3道路  区内道路分为小区干道和宅间路。小区干道要求绘制出包含人行道在内的道路红线,标注出道路红

4、线宽度;宅间路以路两边沿石为界绘制外轮廓并标注其宽度。所有道路标明各转角点和交叉口坐标以及与沿途建构筑物间的距离。  2.1.4绿地  绿地分为公共绿地、水池、花池、水域,需分别绘制其范围外轮廓。公共绿地上如果建有建构筑物(管理会所、体育休闲场所、硬化地面等),则应勾绘出清晰的平面占地外轮廓。  2.1.5车场车位  绘制出车场、车位范围外轮廓,并标明停车类型,停车层数大于1层的,应在其右上角标明停车层数。  2.1.6建筑轮廓:建筑轮廓包括建筑基底轮廓、基底上部单元轮廓、建筑附属轮廓、局部公建轮廓和地

5、下室基底轮廓五类。  建筑基底轮廓是指建筑主体结构勒脚以上外围水平投影轮廓;上部单元轮廓指基底轮廓上部各变阶的平面投影轮廓,如上部塔楼、楼顶梯间等;建筑附属轮廓指建筑阳台、雨棚等非建筑主体结构部分的平面投影;局部公建轮廓是指某整体搂层中功能使用性质发生区域性变化而产生的物理或概念性空间围合,局部公建须勾绘出封闭的多义线,并标明公建类别(大类和小类,具体分类可参考国标或市标规定);地下室基底轮廓为地下一层与地面相交处的外轮廓,以细实线绘制,地下室其余部分轮廓参照地上部分处理。  上述轮廓均须在报审图中清楚

6、地绘制出来,其中基底轮廓宜为粗实线,其余四类为细实线。  注意:不得将与建筑轮廓无关的任何其它建筑内容(如建筑俯视图内容的屋顶、建筑内部电梯间、户型轮廓等)绘制在其中。  标注:轮廓中的建筑层数和高度必须在其相应的轮廓右上角标明。至少标明一个角点的坐标,标明基底轮廓与道路和主要相邻建构筑物间的距离。  主体轮廓  (1)以粗实线(1个绘图单位宽度)绘制出裙房、塔楼、骑楼、地下室基底的外轮廓,不得将与基底无关的任何其它建筑内容(如:建筑俯视图内容的屋顶、水箱,建筑层平面剖面图内容的电梯、户型轮廓等)绘制在

7、其中。  (2)架空层、局部公建须说明清楚平面范围及其公建类别(大类和小类)。  2.1.7建筑附属  (1)阳台、雨棚,须在其建筑所在的位置上准确绘制其底层平面轮廓。  (2)楼顶间,屋顶梯间、水箱或设备间等统称,须说明所在位置及其自身高度尺寸。  (3)室外楼梯,须绘制矩形平面轮廓,说明所处位置、层数及是否具有永久性的顶盖。  (4)其它,指附属于某一建筑,在该建筑上具有实际功能或装饰用途而影响建筑间距或日照等的建筑部件。须说明其所处平面位置、轮廓、面积计算的折减系数及其面积计算权属(是否计算容积率

8、)等。  2.1.8室外构件  (1)服务设施、构筑物  设置于小区内的室外露天固定平面或空间设施,如硬化地面、烟囱、水塔等,如影响日照或绿地等需要描绘其外轮廓。  (2)地理凸起  须描绘平面外轮廓。  2.1.9区外建筑  绘制参考上述第6条。  2.1.10修建性详细规划与建筑总平面图须绘制指北针。  2.2建筑单体图  2.2.1建筑单体基底  建筑单体建筑主体与地面相交的水平投影范围。  2.2.2户型分解  对建筑各标准层的每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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