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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9-05
《发布医疗广告(信息)审核制度.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乌拉特中旗人民医院发布医疗广告(信息)审核制度1、目的为扩大医院品牌影响,推广新技术,保证医疗广告发布的合法、规范、统一。2、适用范围全院各科室3、标准3.1院办室负责医院广告的发布、管理、监督等工作。重大活动之前向医院报送具体的广告发布媒体、内容及费用计划,经院领导批准后及时发布。3.2广告宣传包括各种媒介广告、专家访谈、健康科普及宣传栏、宣传页、条幅及屏幕广告等。3.3所有广告宣传必须严格执行《广告法》及《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严禁违法违规发布医疗广告。3.4医院每年向旗卫生监督所申请并办理《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在刊登广告时严格按
2、核准的内容发布。3.5院办室根据广告计划和媒体要求,合理分配各科室的宣传时间和媒体。3.6临床科室进行广告宣传,需先将内容报宣传科审核,然后上报主管领导、院长批准后,由院办室统一安排发布或制作,严禁科室自行发布广告。3.7宣传科根据医院发展需要,及时向媒体发布客观、真实的医疗广告。4、医疗广告制度审批流程4.1、院办室前期需准备好医疗广告的申报材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4.2、进行填写《医疗广告审查申请表》、《医疗广告成品样件》。4.3、交由主管院领导及院长审批 ,旗卫生局盖章由其进行审查。4.4、《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的有效期为一年,到期前
3、三个月向院领导提出申请,如需继续发布医疗广告的,应按以上程序重新提出审查申请。 5、医疗信息发布审批流程5.1、临床医技科室提出信息发布意向,院办室会同业务管理科室把关后,报分管院长、院长审批。5.2、院办室负责盖章,办理审批流程。5.3、批准后,安排合作单位发布。5.4、院办室加强信息发布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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