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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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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制度名供用电合同电子文件编码GLWA267页码9-1供用电合同合同编号:供电人(供电单位):地址:邮编:电话:法定代表人:职务:用电人(用电单位):地址:邮编:电话:法定代表人:职务:为了确保电力的正常供应和满足用户的用电需要,明确双方的责任,确立正常的供用电秩序,确保安全、经济、合理地使用电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全国供用电规则》的规定,经供、用电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第一条受电地点、受电电压、受电容量及期限1.受电地点:。2.受电电压:千伏线三相交流千伏。(其中,35千伏及以上供电和对电压质量有特殊要求的电压变动幅度为额定电压
2、的±5%;10千伏及以下高压供电和低压电力的电压变动幅度为额定电压的±7%;低压照明用电的电压变动幅度为额定电压的+5%、-10%。电网容量在300万千瓦以下者,供电频率允许偏差为±0.5周/秒。)3.受电容量:三相交流千伏安,其中千伏安台,千伏安台,……。4.合同期限:合同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二条用电人新装、增容与变更用电1.用电人新装或增加用电,均应向供电人办理用电申请手续,签发人责任人签名制度名供用电合同电子文件编码GLWA267页码9-2并按规定办理有关事项。2.供电人为新装或增加用电的用电人确定的供电方案,高压的有效期限为1年,低压的有效期
3、限为3个月,逾期注销。用电人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与供电人协商延长。3.用电人新装或增加用电,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供电人交纳帖费,以分担电力部门为适应用电增加而进行的输电、变电、配电工程建设或改造的部分费用。专线供电或用户已列入基建项目的工程,由用户投资建设。4.用电人投资建设的输电、变电、配电设施,建成送电后,其产权归属,按《全国供电规则》的规定办法确定。5.用电人提出减少用电容量,供电人应根据用电人所提的期限,保留其容量,保留期最长不得超过2年。在保留期限内恢复用电时,不再交付帖费;超过保留期限要求恢复用电时,按新装、增容手续办理。按变压器容量计算基本电费的用电
4、人,必须停止整台或整组变压器的运行,才可认定为暂停用电。自暂停用电期满之日起,无论用电人申请恢复用电与否,都应交付全部基本电费。6.用电人变更用电性质、变更户名、减少用电容量、暂停或停止用电、移动表位和迁移用电地址,都应事先向供电人办理手续。停止用电时,应将电费结清。迁移用电地址而引起供电点变更时,新址用电按新装用电办理。第三条设计、安装、试验与接电1.用电人新装、增装或改装电气装置的设计、安装和试验,应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国家尚未制定标准的,应符合国家电力部门或省(或自治区、直辖市)电力部门的规定和规程。2.采用高压方式供电的用电人,应向供电人提供下列电气装置的
5、设计文件和资料:(1)电气设计说明;签发人责任人签名制度名供用电合同电子文件编码GLWA267页码9-3(2)用电负荷分布图;(3)负荷组成、性质及保安电力;(4)用电功率因数的计算和无功补偿及容量;(5)高压设备的一次接线方式和布置;(6)过电压保护、继电保护和计量装置的方式。低压方式供电的用电人应提供负荷组成和用电设备清单,100千伏安(千瓦)及以上低压用电人,还应提供用电功率的计算和无功补偿资料。用电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和资料,应一式两份,供电人审核提出书面意见,退回用电人一份据以施工。用电人如改变设计,应将变更方案再交供电人审核。用电人安装竣工后,应向供电人提
6、供高压电气设备试验及继电保护装置整定记录,经供电人检查,直至合格。3.无功电力应就地平衡。用电人应在提高用电自然功率因数的基础上,设计和装置无功补偿设备,并做到随其负荷和电压变动及时投入或切除,防止无功电力倒送。用电人在供电人规定的电网高峰负荷时的功率因数应达到下列规定:(1)高压供电的工业用电和高压供电装有带负荷调整电压装置的用电,功率因数为0.90以上;(2)其他100千伏(千瓦)以上用电(包括大、中型电力排灌站),功率因数为0.85以上;(3)趸售和农业用电,功率因数为0.80。(凡功率因数不能达到上述规定的新用电人,供电人可拒绝接电。未达到上述规定的现有用
7、电人,应在两三年内增添无功补偿设备,达到上述规定。对长期不增无功补偿设备,又不申明理由的用户,供电人可停止或限制供电。供电人应督促和帮助用电人采取措施,提高功率因数。)4.用电人在供电前,应申请用电指标,并就供电方式、装接容量、用电时间、产权划分、调度、通讯、计量方式和电费计收等项,与供电人签订供用电合同(或协议),供电人即可装表接电。签发人责任人签名制度名供用电合同电子文件编码GLWA267页码9-45.用电人的冲击性负荷、不对称负荷和整流用电等对供电质量和安全经济运行有影响者,应采取技术措施消除影响,否则供电人可不供电。第四条安全用电、计划用电、节约用电1.安
8、全用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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