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学区划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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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1 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初中施教区及民办学校招生计划 一、城区公办学校施教区划分 1.县第三中学施教区:人民路以北、盐河以西的新安镇区域和新安镇大周村。 2.县初级中学施教区:人民路以南、盐河以西的新安镇的区域。 3.县实验中学施教区:盐河以东、郑于大沟以西、北环路以南,英雄路西部以人民路为南界,英雄路东部以镇中路为南界的区域。 4.县第四中学施教区:盐河以东、郑于大沟以西,英雄路西部以人民路为北界,英雄路东部以镇中路为北界的新安镇区域。 5.连云港市田家炳中学施教区:郑于大沟以东的城区部分及原新安乡区域及花园乡区域。 二、2

2、015年民办初中计划 学  校计划学  校计划黄冈实验学校40新知双语学校450泽华实验学校180华侨双语学校550光明实验学校450中英文实验学校180树人实验学校220    附件22015年灌南县义务教育阶段小学施教区 一、城区公办学校施教区划分 1.县实验小学施教区: 西至盐河、东至郑于大沟、南至鹏程路、北至回龙路(英雄路以东部分)镇中路(悦来河与英雄路之间部分)悦来路(悦来河与新安路之间部分)和石头路以南区域(新安路以西部分,延伸至盐河边)。 2.县长江路小学施教区: (1)人民路以南、苏州南路至二桥南盐河以西、硕项湖一线

3、以北、公兴河以东区域。(2)泰州北路向西、北环路接六塘河以南以东、人民路向北区域。 3.县第二实验小学施教区: (1)人民路以北、盐河以西至泰州北路、北环路以南区域。(2)人民路以南、苏州南路向东、盐河以西、鹏程西路以北区域。(3)曹庄新村及附近区域。 4.县镇中小学施教区: 西至盐河、东至英雄路、北至回龙路、南至镇中路(悦来河东部分)悦来路(悦来河与新安路之间)和石头路(新安路以西部分,延伸至盐河边)范围内区域。 5.新安小学施教区: 西至盐河、东至郑于大沟、南至回龙路、北至新港大道范围内区域。 二、民办小学招生计划  学校名称计

4、划学校名称计划新知双语学校120   泽华实验学校100   光明实验学校200   树人实验学校100   华侨双语学校200   中英文实验学校100   东方双语学校100   黄冈实验学校100      附件3 灌南县城区公办学校施教区招生细则 一、界定学生所属施教区以学生第一法定监护人的独立居住房房产证所在地为准。父母是学生的第一监护人。房产证取得时间须在2015年6月15日前。 二、若学生的第一监护人确无住房,而学生及其父母与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住并户口共在一个户口簿、且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另在其他地方无住房

5、,则该学生可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居住房房产证所在地施教区入学。 三、车库等其它非居住房产和租赁居住房等,不作施教区入学依据。 四、因拆迁变动居所的,凭拆迁安置证到安置房所在地施教区入学。 五、购买二手房必须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过户时间须在 2015年 6月 15日前 。 六、施教区老居住房、单位公房住户,若确非居住人原因无法办理房屋房产证且居住户在其他地方确无住房的,可按现居住房所在地施教区入学。 七、确非居住户原因,房产证正在办理的新建商品房住户,需出具 6月 15日前 签订和出具的正式购房合同、全额缴款发票、契税发票

6、,可按新购房所在地施教区入学。 八、已取得学籍的学生不得在任何施教区重新参加新生入学。 九、外来务工或经商人员子女须提供:一是监护人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证明)或正式的劳动合同证明(含劳动保险证明);二是监护人在城区的房屋租赁合同;三是公安部门签发的居住期一年以上的暂住证、户籍所在地户口本。 十、在灌注册投资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者、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另需提供相关部门证明。   附件4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流程 一、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流程 (1)发布招生公告。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 6月 30日前 发布招生公告,明

7、确报名时间、学区范围、报名条件和招生流程。 (2)组织报名登记。学区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按常住地址,凭户口簿原件、房产证原件及其他相关材料按施教区到学校指定的报名点报名登记。适龄儿童到小学报名还须持统一发放的《爱满家园》,小学毕业生到初中校报名还要带《小学毕业证书》。非城区小学和县外小学毕业生到初中报名时还须持《2015年七年级招生异动联系单》和《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报名。 (3)学校调查审核。学校对报名儿童和小学毕业生提供的报名材料和入学条件进行核查,对不符招生条件的材料应立即退回,告知学生应就读学区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7月15

8、日前 ) (4)县教育局组织复查。学校将报名儿童和小学毕业生提供的材料录入计算机汇总表报县教育局,由县教育局联系有关单位组织人员进行复查。(7月30日前 ) (5)张榜公示。县教育局复查通过的报名名单由学校在校内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一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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