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期货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交易经手费收费标准」修正条.pdf

「台湾期货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交易经手费收费标准」修正条.pdf

ID:59116468

大小:26.69 KB

页数:2页

时间:2020-09-13

「台湾期货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交易经手费收费标准」修正条.pdf_第1页
「台湾期货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交易经手费收费标准」修正条.pdf_第2页
资源描述:

《「台湾期货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交易经手费收费标准」修正条.pdf》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交易經手費收費標準」修正條文對照表修正條文原條文第二條期貨商與本公司第二條期貨商與本公司簽訂市場使用契約,參加本簽訂市場使用契約,參加本公司市場期貨交易,除另有公司市場期貨交易,除另有規定外,應依下列規定繳納規定外,應依下列規定繳納交易經手費:交易經手費:一、費率一、費率(一)臺灣證券交易所股價(一)臺灣證券交易所股價指數期貨契約、臺灣指數期貨契約、臺灣證券交易所電子類股證券交易所電子類股價指數期貨契約、臺價指數期貨契約、臺灣證券交易所金融保灣證券交易所金融保險類股價指數期貨契險類股價指數期貨契約及臺灣指數期貨

2、契約及臺灣指數期貨契約,每一契約買賣雙約,每一契約買賣雙方各為新台幣貳拾元方各為新台幣貳拾元整。整。(二)臺灣證券交易所股價(二)臺灣證券交易所股價指數小型期貨契約、指數小型期貨契約及臺灣證券交易所股價臺灣證券交易所股價指數選擇權契約、臺指數選擇權契約,每灣證券交易所電子類一契約買賣雙方各為1/2修正條文原條文股價指數選擇權契約新台幣拾貳元整。及臺灣證券交易所金(三)股票選擇權契約,每融保險類股價指數選一契約買賣雙方各為擇權契約,每一契約新台幣伍元整。買賣雙方各為新台幣(四)利率類期貨契約,每拾貳元整。一契約買賣雙方各為(三)股票選擇權契

3、約,每新台幣拾貳元整。一契約買賣雙方各為二、本公司於每月底按當月新台幣伍元整。總成交契約數計算交易經手(四)利率類期貨契約,每費寄發帳單,期貨商應於次一契約買賣雙方各為月十日前繳納。新台幣拾貳元整。第二條之一本公司新商品自二、本公司於每月底按當月上市日起,至第十二個月底總成交契約數計算交易經手止,不予收費。費寄發帳單,期貨商應於次月十日前繳納。第二條之一本公司新商品自上市日起,至第十二個月底止,得減免收費。2/2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