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儿脑瘫相关知识 v 脑瘫的全称叫脑性瘫痪,是指小儿出生前到出生后一个月内发育时期的非进行性脑损伤所致的综合征,主要表现为中枢性运动障碍及姿势异常,同时常伴有智力、语言、视觉、听觉、摄食等方面的多种障碍。 v 是指脑瘫儿童在出生后至9个月前所出现的异常情况。v ①新生儿期或3个月内婴儿易惊,啼哭不止或哭声微弱,睡眠困难。v ②喂养困难。表现为吃奶无力,据乳或边吃边哭,吞咽咀嚼困难,进食出现呛咳,从而导致增长缓慢。v ③在听到噪音和体味改变时易出现拥抱样惊吓并伴哭闹。v ④4~6周龄的婴儿对外界刺激的反应差,表情淡漠,自发运动少或呈现不自主地‘鬼脸’样。v
2、 ⑤3个月婴儿在被支撑腋下站立时,无双腿站立的表示,俯卧位不能抬头。v ⑥4~5个月时仍然竖头不稳,不能追视物体;仍表现为拇指内收,手握拳,不会伸手抓握物品,出生后4月身体松软,不能使自己保持在某一体位;不会翻身,自发运动减少或运动异常,如过早地全身呈滚木样翻身;四肢僵硬,扶腋窝站立时可见双足尖着地;护理大小便困难(便后清洗、换尿布时大腿外展受限)等。v ⑦6~8个月仍不会独立坐。v ⑧8个月以后仍无爬行意识和动作。 v 主要表现:为中枢性运动障碍及姿势异常v 主要表现为除运动障碍及姿势异常外,还经常伴有智力低下、癫痫以及视觉、听觉、言语、摄食等障碍。v 追
4、病因素和家族遗传史者、不明原因习惯流产或死胎产史者、近亲结婚、大龄产妇等,要劝其避孕或尽早人工流产。v 出生过程中的预防:预防早产、难产。v 出生后的预防:对出生前、出生时有异常情况的新生儿应予以特别的关注。积极预防生后发生的脑损伤因素(感染、外伤、中毒)。 v ②二级预防:对已存在脑损伤的患儿,要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减轻残疾的程度。早期发现、早期采取综合康复手段。v ③三级预防:当脑瘫所致的残疾症状明显表现出来时,应及早地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预防其发展成残疾障碍。带动机体的潜能,实施补偿措施,提供教育、职业康复和社会康复的机会,提高患儿独立生存于社会能力。 v 通过医
5、疗、心理、教育、社会、工程等方面的干预措施,使脑瘫儿童从身体上、心理上、社会上、职业上得到最大程度的恢复和补偿。即遵循神经发育学规律,采取综合性康复手段,全面康复和整体康复。v 社区康复目标:使患儿的功能和能力最大程度地提高,尽可能实现生活自理或部分自理,为接受入学和步入社会作准备。 v 全面评价的基础上,中西医结合,采用多种手段整体康复治疗。效果取决于康复治疗的早晚、持续时间的长短,以及患儿大脑的损伤程度和人们对待患儿的态度。早期发现、早期康复是指小儿在出生后6个月内能够发现确诊,最迟不需超过3岁。 v (一)、正常儿童运动与精神发育规律:随年龄增长,遵循由上到下、由
6、近到远、由粗到细、由低级到高级、由简单到复杂、由不稳定到稳定制止随意活动。 v (二)、训练计划基本原则: 计划由康复小组人员集体根据评估结果,结合社区和家庭条件,共同制定。计划要完整,内容包括针对患儿主要功能障碍和困难所定的训练项目、训练场所、训练方法、及康复目标。根据实施情况修改调整。基本原则:1、早期发现,早期康复; 2、综合康复; 3、家长参与训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