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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标准:DB44∕T 1777-2015 电动商用车用锂离子蓄电池模块通用要求及评价方法.pdf》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ICS29.220K47备案号:52744-2017DB44广东省地方标准DB44/T1777—2015电动商用车用锂离子蓄电池模块通用要求及评价方法Generalrequirementandevaluationmethodoflithiumionbatterymodulesforelectriccommercialvehicles2015-12-18发布2016-04-18实施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44/T1777—2015前言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广东省电动汽车标准化技术
2、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广州汽车集团客车有限公司、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清华大学/北京亿华通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广东康盈交通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惠州市亿能电子有限公司、普天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惠州比亚迪电池有限公司、普天新能源(深圳)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何文英、朱宁、张鸿展、王益群、黄萍、刘晓静、黄创绵、刘晓臣、张禾、邓小芝、傅超、赖璐、百日见、曾剑锋、黄鲲、魏国华、阮旭松、邱海赵、戴伟杰、朱燕、徐征鹏、黄祖雄。ⅠDB44/T17
3、77—2015电动商用车用锂离子蓄电池模块通用要求及评价方法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电动商用车用锂离子蓄电池模块的技术要求、性能评价要求、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本标准适用于混合动力、纯电动、燃料电池等三类电动商用车用动力锂离子蓄电池模块。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8384.1电动汽车安全要求第1部分:车载储能装置GB/T19596电动汽车术语GB/T2804
4、6.3-2011道路车辆电气及电子设备的环境条件和试验第3部分:机械负荷GB/T31484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循环寿命要求及试验方法GB/T31485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及试验方法GB/T31486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电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JB/T11137-2011锂离子蓄电池总成通用要求3术语与定义GB/T19596、GB/T31484、GB/T31485、GB/T31486、JB/T11137-201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动力蓄电池tractionbattery为本标准适用的各类电
5、动商用车提供驱动用电能量的蓄电池。3.2动力蓄电池模块tractionbatterymodule由两个及以上单体蓄电池按照串联、并联或串并混联方式组合,且只有一对正负极输出端子,并作为动力蓄电池系统集成的最小模块单元。该模块单元可附带电子控制单元。4要求4.1一般要求动力蓄电池模块应满足GB/T31486的要求。1DB44/T1777—2015动力蓄电池模块外观不得有变形及裂纹,表面应平整干燥、无外伤,且排列整齐、连接可靠、标志清晰。动力蓄电池模块极性应与标志的极性相一致,正极标志为红色“+”,负极标志为黑色“-”。
6、动力蓄电池模块外形尺寸、质量应符合制造厂商提供的产品技术条件。本标准的动力蓄电池模块不能单独使用,需与若干个锂离子蓄电池模块、电路设备(保护电路、锂离子蓄电池管理系统、电路和通信接口)等组成动力蓄电池系统使用。4.2技术要求4.2.1一致性动力蓄电池模块一致性要求应符合JB/T11137-2011的规定。4.2.2正极和负极输出连接动力蓄电池模块正负极极柱持续过流能力应与模块最大脉冲电流相匹配,正极和负极连接牢固可靠,具体应符合制造厂产品技术条件要求。正极和负极的标志应符合4.1的规定。4.2.3额定容量组成动力蓄电
7、池模块的单体蓄电池采用容量(单位为Ah)表示,额定容量应符合企业产品标准规定,用于模块配组的单体蓄电池实际容量的差异应符合企业产品标准要求。4.2.4额定电能组成动力蓄电池模块的单体蓄电池采用电能(单位为kWh)表示,实际电能不应小于额定电能(单位为kWh),且应符合企业产品标准要求。4.2.5比能量动力蓄电池模块的体积比能量和重量比能量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4.2.6循环寿命4.2.6.1循环寿命分类循环寿命分为:——标准循环寿命;——工况循环寿命。4.2.6.2标准循环寿命动力蓄电池模块标准循环寿命不应低于国家标准
8、或行业标准要求。当制造厂商在产品技术文件中有规定时,应符合制造厂商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4.2.6.3工况循环寿命动力蓄电池模块的工况循环寿命不应低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要求。当制造厂商在产品技术文件中有规定时,应符合制造厂商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4.2.7互换性4.2.7.1多模块系统2DB44/T1777—2015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动力蓄电池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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