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每增加1港元的投入就能降低2.27港元的社会损失,这符合经济学里的边际效益递减规律。 2、增加安全投入、降低安全事故损失。我国建筑安全水平长期偏低,这与思想认识偏差有很大的关系,普遍认为安全投入是一种纯粹的消费。事实上,安全投入更多的是一种投资,只是其产生的回报不像常规投资那样产生现金流收益,而表现为安全事故造成的企业和社会损失的减少。 我国香港学者邓小林等人推导出了建筑项目最小安全投资的方法[2],即通过安全投资率(Safety Investment Ratio—SIR,指建筑项目安全投资与总投资之间的比例)与安全状况指标(Safety Performance Ind
4、ex—SPI,指事故损失工作日总和与建筑项目总人工日之间的比例)以及事故损失率(Accident Loss Ratio—ALR,指建筑项目事故经济总损失与总投资之间的比例)之间的关系确定:当SIR与ALR之和(即建筑项目总损失率)达到最小时,建筑项目的安全投资达到最优。SIR与SPI成反比,即SIR越小,SPI越大,安全状况越差;ALR与SPI成正比,即ALR越大,SPI越大,安全状况越差;总损失率等于SIR与ALR之和。通过对18个建筑工地和618起事故的调查分析,发现安全投资率(SIR)为0.55%就是承包商最小的安全投资,但超过0.55%的安全投资率将带来难以估量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