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器具周期检定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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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管理体系程序文件文件编号D/QP-19版本A/0计量器具周期检定管理规定实施日期2009/11/01页码6/61.目的:为有效管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测量能力,确保所测量产品的准确性。2.范围:凡用于产品生产过程监视、测量的计量器具、试验设备、检具及生产设备所附仪表。3.术语:监视和测量仪器:所有用于满足产品技术要求的计量器具、试验设备、检具及生产设备所附仪表。4.职责:4.1质量部负责监视测量仪器的归口管理;负责监视测量装置请购、台帐的建立和周期检定;4.2技术部门和使用部门对监视测量装置提出需求申请,负责提出监视测量装置的精度要

2、求;4.3业务部负责采购相应要求的仪器;4.4各使用部门负责保管、保养与日常维护所使用的测量仪器,并按计划送质量部门统一安排校验;4.5总务人事部负责监视测量装置的使用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以及考核工作。5.内容:5.1监视测量装置的配备需求5.1.1企业从以下几个但不仅限于方面进行配置需求A、新品开发需求;B、经营计划需求;C、现有监视测量装置分析;5.2请购、确认:5.2.1计量器具、试验设备的请购须经质量部门统一规划,各部门因生产或检测需要需购置的,需填写“D/RE19-01监视测量装置需求申请审批单”,经质量部

3、核对所请购量具现有的数量,如确需请购,将申请审批单中注明量具的生产厂家、规格、精度,副总经理批准,作为业务部采购申请凭证;对大型、贵重器具请购填写“D/RE17-02大宗物品(设备)申请单”须经总经理、董事会批准,交业务部安排采购。5.3新品购入:5.3.1业务部根据要求到指定厂家采购指定规格、精度的量具。5.3.2管理体系程序文件文件编号D/QP-19版本A/0计量器具周期检定管理规定实施日期2009/11/01页码6/6对于所购量具,业务部应要求厂家提供第三方的检测报告,第三方应为国家认可的计量检定单位。5.2.3到货后,

4、业务部填写“D/RE04-05报检入库通知单”,质量部接到“D/RE04-05报检入库通知单”对可自校的量具进行自校,确定其是否合格,不能自校的凭第三方的检测报告判定,合格的签收,不合格的直接退货。5.3.4试验设备到货后,需由设备供应商到厂进行安装、调试及培训相关人员。质量部将依“D/RE19-02试验设备接收准则”进行验收,并由设备供应商、使用部门、设备部门、财务部门在“D/RE17-18固定资产验收合格单”上进行会签。5.3自制:对于本公司可自制的工装检具、量具由设备部统一进行制作,制成后由质量部对制成检具、量具进行统一

5、校验。5.4对于国家规定强制性检定的测量设备/量检具,质量部在对外观、保证、附件进行验收合格后,委托有资质的三方校准机构进行检定。5.5新品校验、标识、登录:5.5.1监视、测量装置(不包括检具)购入后,应将校验结果记录在“D/RE19-03校验/检定历史记录卡”中,在仪器上贴上合格标签并注明有效日期,然后在“D/RE19-04监视、测量装置总台帐”中进行登记,明确校验周期。5.5.26.3.2对于新检具及到期进行复校的检具,质量部根据《D/QI19-01检具校验实施办法》进行校验,并出具“D/RE19-05检具/工装检验报告

6、”。若校验合格,则将结果记录在“D/RE19-03校验/检定历史记录卡”中,在检具上贴上合格标签并注明有效日期,然后在“D/RE19-04监视、测量装置总台帐”中进行登记,明确校验周期。对于校验不合格的检具请检具设计人员协助,可调整的进行现场调整直至校验合格,不能调整进行报废处理。5.5.3对于新购置的带表设备,技术部需及时通知质量部计量人员到现场进行登记编号。监视和测量装置(不包括检具)编号见《D/QI13-02技术文件及工装设备编号规则》。5.5.4需委外检定的测量设备/仪器,质量部按照“检定周期表”的要求进行校准或检定。

7、5.5.4.1对于委外检定机构质量部向其索取相应的资质证明和实验室范围,以确保检定结构的真是、有效。5.6使用:5.6.1对于计量器具,使用者根据工作需要从质量部领出或临时借用,并在“D/RE19-06计量器具领用/归还登记表”中进行登记。对于领出的计量器具,由使用者保管和维护;5.6.2三大类量具最高使用年限为3~5年,超期需更新的量具必须以旧换新管理体系程序文件文件编号D/QP-19版本A/0计量器具周期检定管理规定实施日期2009/11/01页码6/6;使用人因工作岗位调动或调换岗位不需要用量具的,应将量具退还质量部;新

8、领用或借用量具的人员,应进行重新登记。5.6.3量具最低使用年限按“量具最低使用年限表”执行。量具最低使用年限表部门量具名称质量部生产部门技术部其它部门游标卡尺3年3年3年5年卷尺制程检验:0.5年其他人员:1年现场作业员:3个月其他人员:1年1年1年塞尺2年2年2年3年百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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