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保险合同的情形以与法律后果范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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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来说,当恰当地遵循了产生一个有效合同的要件时,也就是说,当要约和承诺具有合理的确定性,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存在对价,并且符合一切必要的形式时,由此产生的协议将作为合法合同实施,[1](P337)即该合同是有效的。反之,若一个合同缺少上述其中之一个要件,则该合同无效。保险合同的有效成立,不同于民法所规定的一般合同的有效成立。除了应具有一般合同的有效要件如主体合格,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等外,保险合同基于其特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它的有效成立有其特殊规则,这种特殊规则是判断其是否有效的标准。我国保险法对这种特殊规则规定的不很完善,以至于在保

2、险实务中经常引起混乱。本文拟对此作全面探讨。  一、无效保险合同的情形  由于保险合同是合同中的一种,因此,我国合同法第52条所规定的合同无效的五种情形和《合同法》第53条规定的二种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应当是保险合同的无效的原因。除此以外,作为民法的特别法,保险法对保险合同的无效还有其特别规定。为便于讨论,笔者把保险合同的无效的原因分为两类:一类是保险合同的法定无效;一类是保险合同的约定无效。  (一)保险合同的法定无效  所谓保险合同的法定无效,是指保险合同因法律所规定的原因,而使保险合同的容自始不产生任何法律效力。保险合同的法定无效的情形主要表现在以下几

3、个方面:  1.无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保险利益构成保险合同的效力要件,对于保险合同的效力具有基础性评价意义。[2](P140)保险利益是产生于投保人与保险标的之间的经济联系,并为法律所承认的一种法定权利。各国法律都把保险利益作为保险合同生效的条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无效。如英国1774年的《人寿保险法》规定:“人寿保险的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之间必须具有保险利益,否则保险合同无效。”《意大利民法典》在损害保险分节中第1904条规定:“在保险应当开始时,如果被保险人对损害赔偿不存在保险利益,则该损害保险契约无效。”

4、其要求在保险合同开始后,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而我国澳门地区商法典却要求订立保险合同时,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该法第995条规定:“损害保险合同,如订立时被保险人对损害赔偿无保险利益,则无效。”从以上规定来看,保险利益构成保险合同的效力要件,缺少这个要件,保险合同无效。一般来说,这个要件包括三个容:其一,投保人必须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否则不能投保;其二,投保人或被保险人须与保险契约有效期间维持保险利益,否则保险契约失效;其三,保险事故发生时原则上应有保险利益,否则不能提出索赔。[3](P63)然而,我国保险法对此规定不很完善,根据保险

5、法第11条第一款“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无效”的规定来看,显然,它只是明确规定投保人投保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而没有规定被保险人在保险效力期间应当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依保险法理,投保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在保险合同成立后,由于被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享有权益,因此,在保险合同的效力期间,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否则,如果发生损害时,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而又获得保险给付,属于民法上的不当得利。而且,否认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这也与填补

6、损害的保险理念相背离。因此,有学者认为,出险时,被保险人是否具有保险利益是判断保险合同的效力的最关键的问题。[4](P145)由是观之,我国保险法应当规定,在保险效力期间,如果被保险人对损害赔偿不存在保险利益,则该保险合同无效。  2.危险不存在的保险合同。危险是保险的第一要素。“无危险即无保险”。保险的功能在于保险人通过承保风险,填补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损害,如果危险不存在,保险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所以,对于保险危险已发生或已经消灭的情况,或者危险依一般人的理解不可能发生,也就是说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根本没有遭受损失的可能,保险合同无效。对此,世界各国保险立法

7、均有明确规定。归纳起来有两种立法例,一种以意大利和我国澳门地区等为典型,规定保险合同只要不存在危险,保险合同就无效。如《意大利民法典》第1895条规定:“如果风险从未存在过或者契约缔结前危险已不再存在,则契约无效。”《澳门商法典》第976条第一款规定:“如订立合同时危险已不再存在或保险事故已经发生,保险合同无效。”另一种以日本和我国地区等为典型,赋予当事人以“不知情权”,也就是说,客观上危险已经发生或危险已经不存在,但双方当事人主观上都不知道危险不存在或已经发生,则保险合同仍为有效。如《日本商法典》第642条规定:“在订立保险契约的当时,当事人一方或被保险人

8、已经知道危险(事故)不会发生或已经发生时,该保险契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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