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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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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厦门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系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实施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我系应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遴选工作,在符合学校颁发的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评选办法的基础上,结合我系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第二条制定实施办法的原则是根据对我系学生在“德、智、体”等方面综合素质的考核,并以此作为推荐应届优秀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的依据。第三条综合测评总分为100分,由三部分的成绩组成,其公式为:综合测评总分=学习成绩(60分)+其他(5分)+面试(35分)。第四条推荐范围和比例按《厦门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2、办法(试行)》(厦大教[2006]14号)的规定执行,具体名额按学校下达的指标执行。二、细则第五条学习成绩(60分)1.测评办法:学习成绩=×60%其中,M为各科成绩,N为各科学分。注:成绩包括大一至大三(除大三第三学期外)的所有科目(扣除全校性选修及部分方向性选修课程),两学期均修的科目按两学期分别计算;补考或重修科目成绩按原不及格成绩计算。2.计算的课程成绩应以百分制评分,以五级评分制等评分的,转换成百分制计算,五级评分制转换成百分制的办法如下:A或优=95B或良=85C或中=75D或差=65E或不及格=50第六条其他(5分)其他包括三部分:德育、学术论文、竞赛获奖,各项累计
3、加分不得超过各项总分。(一)德育(2分)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与各项活动,为集体作贡献,各方面表现优异,得0.5分。2、担任过班长、团支书及以上职务(校、院、园区、系学生会主席、团总支书记、部长,校社团联合会主席、部长,社团主席等)的学生干部(担任时间至少为一年),经评议小组考核,按各级学生会主席团加0-1.5分/学年,部长加0-1分/学年,副部长加0-0.5分/学年。校级干部加分需校团委开具相关证明。(二)学术成果(2分)1.学生在各种不同级别的刊物上发表字数在3000字以上的学术文章者按以下标准加分:(1)在全国一类核心刊物上
4、发表学术文章,每篇加2分;(2)在全国二类核心刊物或全国性报刊(理论版)上发表学术文章,每篇加1.5分;(3)在有CN刊号的一般刊物上发表学术文章,每篇加0.5分;(4)在系刊上发表学术文章每篇加0.2分。注:一类、二类核心刊物的认定以当年公布的《厦门大学核心学术刊物目录》为准;在国外学术期刊上发表的学术文章酌情加分;全国性报刊是指《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青年报》、《中国教育报》、《经济日报》等;系刊物是指《信风》;在增刊、专辑或以补页等形式在刊物上发表学术文章的,按相应刊物级别降一级加分。字数不到3000的酌情而定。一文多发的(由系推免工作小组认定),仅按最高加分办法
5、加分,不累计加分。论文的发表日期截至评选年度9月,须提交刊物封面、完整目录及文章的复印件,原件备查,用稿通知不算。1.凡多人完成的论文按署名分摊记分:若指导教师在署名中排第一位,则署名第二的学生可视为第一作者,但计分时应将指导教师计入作者总人数;二人合作的,按6:4分摊;三人以上合作的(含三人),按第一作者:其余作者总和=5:5分摊,第一作者以外的其余作者分数均摊。2.凡有其它科研成果的(如著作、项目及发明专利等),参照学术文章加分标准,由系推免小组审定酌情加分。(三)竞赛及社会实践获奖(1分)由校、院、系正式推荐参加各类竞赛(如校运会、辩论赛、挑战杯、数学建模等)及社会实践的,
6、获奖者按以下标准加分:获奖名次获奖等级国家级省市级校级国际级1一10.60.4国际比赛根据举办单位的权威性和影响力酌情加分。2~4二0.80.40.25~8三0.60.20.11、金银铜奖按一、二、三等奖加分,若另有特等奖,在一等奖分值上乘1.2。破记录者可在获奖名次分值的基础上乘1.2。2、团体项目获奖,成员排名不分先后的,各成员减半加分;有项目负责人或主要贡献者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贡献者以满分计,其余合作者减半加分。3、各级别的竞赛,若仅在选拔赛中获奖,则以选拔赛所属的级别加分。4、因同一项目获得不同等级奖励的,只计最高分,不累计加分。第一条面试成绩(35分)由系推荐领导小组
7、依据第五条、第六条加总成绩排名,对拟参加推荐免试的学生按1:1.5进行差额面试,面试成绩占总和测评成绩的35%。面试包括专业课笔试、专业课面试及英语面试。笔试占15%、专业课面试占10%、英语面试占10%。一、附则第二条评议小组由学生代表、系和班主要学生干部、辅导员组成。第三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在实施过程中与学校、学院相关最新规定相冲突的,则以学校、学院最新规定为准。第四条本条例的最终解释权归国际经济与贸易系。厦门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系2008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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