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当代环境刑法的概念与特点》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精品论文,值得推荐当代环境刑法的概念与特点本文作者:王秀梅杜澎工作单位:北京师范大学如何运用法律手段规制环境问题已成为国际社会、各国政府及法学家们不断尝试和探讨的课题,运用刑事法律保护环境是其中的课题之一。环境刑法研究的触点带给理论界和实务界一种迥异于传统的思辨方式,这种理性思辨使传统刑法理论受到多方位的冲击。一、界定环境刑法概念的理论基础目前,关于环境刑法的概念还没有一个统一的界定标准。我们认为,可以从三个角度考察和界定环境刑法的概念。(一)以环境犯罪的归类为基准经济刑法已经将环境犯罪视为经济犯罪的种类之一。从经济犯罪分类来看,经济犯罪与财产犯罪、环境犯
2、罪以及其他犯罪类型,都构成独立的犯罪领域,以构成要件、特征区别于其他犯罪。[1]我国学者多数持这种观点,如有学者认为,“我们本着探索的宗旨,就修改刑法典应当增设的经济犯罪罪名,提出以下意见:(一)污染环境方面的犯罪……(二)破坏自然资源方面的犯罪……”[2]有的学者认为,“在修改刑法典时,应将‘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这一章作如下调整:(1)增设破坏自然资源罪章……”[3]有的学者将经济刑法分论部分划分为十一章,其中包括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4]还有学者认为,“从我国目前的刑事立法情况分析,经济犯罪包括……分则第六章第六节规定的‘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优秀
3、论文精品论文,值得推荐。[5]申言之,环境犯罪已经作为一种有别于其他犯罪的种类而独立存在。如我国刑法分则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章第六节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共涉及15个罪名、《德国刑法典》第二十九章污染环境犯罪共涉及10个罪名、①《芬兰刑法典》第四十八章环境犯罪和第四十八a章自然资源犯罪共涉及10个罪名;1996年《俄罗斯刑法典》第二十六章生态犯罪共涉及17个罪名,等等。②我们认为,由于各国环境刑事立法上的差异,因而导致环境犯罪的具体种类与范围各有不同,但将环境犯罪作为一种独立构成的犯罪领域的整体格③这三种表述方式借用了我国刑法学界目前关于“刑法”优秀论文精品论
4、文,值得推荐概念的三种最主要表述方式。法学专论局并无实质性差别。因此,在准确定义环境刑法概念之前,首先应明确环境犯罪的客观归类标准。环境刑法所针对的环境犯罪范围应包括刑法典、有关环境保护行政法律中的附属刑法以及特别刑法涉及的污染环境和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二)以规定环境犯罪及其刑罚的法律规范为标准纵观世界各国和地区的环境刑事立法,大体分为四类:一是刑法典规定环境犯罪及其刑罚标准,其中包括传统模式与现代模式两种类型。传统模式是在刑法典原有条文的基础上修订而成,没有专章或专节的环境犯罪规定,如奥地利、瑞士、挪威、丹麦、蒙古等国以及我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同
5、时以环境行政法中的刑事罚则作为辅助处罚方式;现代模式是以刑法典中的专章或专节环境犯罪规定及其刑罚,如我国、德国、俄罗斯、芬兰、西班牙等国。二是以环境行政法中的刑罚条款作为环境刑法的主导形式。主要以英美法系的美国和英国为代表,大陆法系国家中以法国为代表,其他国家如日本、瑞典、罗马尼亚、韩国等国及我国台湾地区也采用这种模式。三是特别刑法模式,即以独立的环境刑法规定环境犯罪及其刑罚标准。最具代表性的是日本1970年颁布的《关于危害人体健康的公害犯罪制裁法》(以下简称《公害犯罪制裁法》),澳大利亚1996年颁布的《环境犯罪和处罚法》,巴西1998年颁布的《环境犯罪
6、法》,美国俄勒冈州1993年颁布的《环境犯罪法》等。四是国际环境法中涉及的环境刑法规定。如《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等。上述环境刑事立法及环境犯罪的刑罚标准是界定环境刑法概念必不可少的依据,其中适用环境刑法的刑罚标准是区分环境违法行为与犯罪行为的临界点。(三)以刑法的一般原理为标准环境刑法与刑法之间的关系是部分与整体、特别法与普通法的关系,环境刑法除自成体系并具有本身的特殊属性以外,与其本源性基因与其母体——刑法密不可分,因此,环境刑法的基本原理仍应追溯到刑法的一般原理,并以之作为界定基础内容标准。二、环境
7、刑法的概念优秀论文精品论文,值得推荐目前,我国学界对环境刑法的定义并无统一的判定标准。广义环境刑法,指与环境相关之不法行为,触犯下列法律领域而言。包括:(1)传统核心刑法,即环境相关之不法行为,触犯普通刑法典中之相关规定,如公共危险罪、毁损罪,等等。(2)特别刑法,行政刑法或附属刑法中,规范环境相关之不法行为,而赋予刑法上刑名之规定。(3)附属刑法,即环境行政法中相关环境秩序法规范,亦为广义环境犯罪之范畴。(4)国际刑法中惩治环境犯罪部分,以及惩治国际环境犯罪的国家间司法协助,等等。(5)环境刑法与其他各种法律之关系,如宪法、行政法、民法中,一切环境相关之
8、不法行为均属之。[6]狭义环境刑法,指以保护环境,制裁重大环境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