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考民法必背法条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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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代理人的同意。  2、监护人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的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3、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企业符合规定的,经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  三资企业具备法人条件的,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取得中国法人资格。  4、企业法人被撤销、被宣告破产的,应由主管机关或者人民法院组织有关机关和有关人员成立清算组织进行清算。(不应自行成立清算组)  5、有独立经费的机关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  具备法人条件的事业单位、

2、社会团体,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依法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经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  6、企业之间或企业、事业单位之间联营、共同经营,不具备法人条件的,由联营各方按出资比例或协议约定,以各自所有的或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依法律或协议约定负连带责任的,承担连带责任。  7、民事法律行为自成立时起具有法律约束力。行为人非依法律规定或取得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8、依照法律规定或按照双方当事人约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9、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10、第三人知

3、道行为人无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已终止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第三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  11、国家所有的土地,可依法由全民所有制单位使用,也可依法确定由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  12、合同对专利申请权无约定的,完成发明创造的当事人享有申请权。  13、合同对科技成果的使用权没有约定的,当事人都有使用的权利。  14、合同一方将合同权利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应当取得合同另一方的同意,并不得牟利(民法通则)。  15、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承担民事责任。  16、暂时无力偿还债务,经债权人同意或人民法院裁决,可由债务人分期偿

4、还。  17、当事人一方由于上级机关原因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另一方赔偿损失或采取其他不久措施,再由上级机关对它因此受到的损失负责处理。  18、从事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能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免责。(唯一免责事由)  19、地面施工致人损害行为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即除非施工人能证明其已仅法定警示义务,主观上无过错,否则应认定其有过错。  20、建筑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即一旦发生建筑物致人损害的后果,便推定其所有人或管理人有过错,除非所有人或管理人自己举证证明自己无过错,否则应承担民事责任。  21、饲养

5、动物致人损害为无过错责任,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证明是由于受害人或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可以免责。  21、有财产的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门由监护人适当赔偿,但单位担任监护人的除外(不足部分,单位不予赔偿)。  22、中国公民定居国外的,其民事行为能力可适用定居国法律。  23、涉外合同当事人没有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法律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24、侵权行为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双方国籍相同或在同一国家有住所的,也可适用当事人本国法律或住所地法律。  25、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

6、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26、当事人是否患有精神病,在不具备诊断、鉴定条件的情况下,也可以参照当地群众公认的当事人的精神状态认定,但应以利害关系人没有异议为限。  27、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  28、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应按民法通则第16条第3款或第17条第2款的规定,由有关组织予以指定。未经指定而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  29、有关组织依法指定监护人后,被指定人不服的,应在接到通知次日起30日内向法院起诉。逾期起诉的,按变更监护人关系处理。  30、监护人可将监护职责部分或全部委托给他人。因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

7、需承担民事责任的,应由监护人承担,但另有约定的除外;被委托人确有过错的,负连带责任。  31、申请撤销死亡宣告不受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顺序的限制。  32、民法通则中公民下落不明的起算时间,从公民音讯消失之次日起算。  33、宣告失踪不是宣告死亡的必经程序。利害关系人只申请宣告失踪的,应当宣告失踪;同一顺序的利害关系人,有的申请宣告死亡,有的不同意宣告死亡,则应当宣告死亡。  34、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从事个体经营或承包经营的,其收入为夫妻共有财产,其债务应以家庭共有财产清偿。  35、未起字号的个人合伙,合伙人在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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