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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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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龙泉市梅溪查田段治理工程招标文件92龙泉市梅溪查田段治理工程招标编号:龙建招2014(3)-08施工招标文件招标单位:龙泉市瓯江水利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丽水方朝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备案单位:龙泉市水利局登记单位:龙泉市招投标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二〇一四年十二月招标单位:龙泉市瓯江水利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丽水方朝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龙泉市梅溪查田段治理工程招标文件92招标单位(盖章):龙泉市瓯江水利发展有限公司编制单位(盖章):丽水方朝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备案单位(盖章):龙泉市水利局登记单位(盖章):龙泉市招投标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期:二〇一四年十二月招标单位:
2、龙泉市瓯江水利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丽水方朝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龙泉市梅溪查田段治理工程招标文件92目录第一卷5第一章招标公告5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2招标文件123投标文件134投标165开标176评标187合同授予18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199纪律和监督19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1第三章评标办法22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28第1节通用合同条款28第2节专用合同条款281一般约定282发包人义务293监理人304承包人305材料和工程设备316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317交通运输328测量放线329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3211开工和竣工(完工)3212暂
3、停施工33招标单位:龙泉市瓯江水利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丽水方朝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龙泉市梅溪查田段治理工程招标文件9213工程质量3314验收和检验3315变更3316价格调整3417计量与支付3518竣工验收(验收)3619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3620保险3624争议的解决3725合同类型3726 其他补充条款37第3节合同附件格式39第五章工程量清单(附后)45第二卷46第六章图纸461说明462图纸(详见图册)46第三卷47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47第1节一般规定47第2节施工临时设施55第3节施工安全措施58第4节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61第5节施工导流工程65第6节土方明
4、挖69第7节石方明挖73第13节土石方填筑工程77第14节混凝土工程82第16节砌体工程90第四卷94招标单位:龙泉市瓯江水利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丽水方朝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龙泉市梅溪查田段治理工程招标文件92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94投标文件94投标文件目录95一、投标函96二、技术特征值表97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98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99五、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承诺函100六、无不良行为记录承诺函101七、2013年度在丽纳税汇总表102八、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103九、资格审查资料127(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127(二)投入本合同工作的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128
5、十、其他材料129十一、原件的复印件130招标单位:龙泉市瓯江水利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丽水方朝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龙泉市梅溪查田段治理工程招标文件92第一卷第一章招标公告龙泉市梅溪查田段治理工程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龙泉市梅溪查田段治理工程已由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财政厅以浙水河[2013]148号文件批准建设,本招标项目为龙泉市梅溪查田段治理工程,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建设资金已落实。本工程的项目法人及招标人为龙泉市瓯江水利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丽水方朝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工程位于
6、龙泉市查田镇境内,共整治河道4.2km,新建护岸8段,共4.91km。主要工程内容为土方开挖、土方填筑压实、干砌块石挡墙、砼灌砌块石挡墙、草皮护坡、河道清理、绿化等工程项目及相应临时工程等。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本合同的工期要求为10个月,质量要求为合格。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且是丽水市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水利水电类预选承包商施工类名录中的企业;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或(预)中标工程,丽水市外企业项目负责人要求是丽水市
7、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水利水电类预选承包商施工类名录中的具有相应建造师资格的人员;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3.2投标人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四个岗位)、拟派项目负责人和拟任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3本工程投标人需配备的其它专业技术人员:水利工程专业的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至少各配备1人。3.4根据浙招办[2009]23号文和浙水建〔2008〕13号文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及其拟投入本标段的项目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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