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57789024
大小:9.41 KB
页数:4页
时间:2020-03-26
《[消失的眼睛] 消失的眼睛膜在线观看.docx》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消失的眼睛]消失的眼睛膜在线观看医学伦理学课堂作业----《消失的眼睛》案例分析调研报告所属单位:影像093班小组成员:目录一览表一.引言……………………………………………………………2二.小组信息………………………………………………………3三.案例内容………………………………………………………3四.讨论记录………………………………………………………4五.伦理分析………………………………………………………5六.寄语……………………………………………………………7一.引言医学伦理学是研究优良的医学道德规范的制定和实现的科学,是医学与伦理学相交叉的学科,是认识、解决医疗卫生实践
2、和医学科学发展中人们之间、医学与社会之间伦理道德关系的科学。医学伦理学具有三个特征:实践性、继承性、时代性。医师应是道德高尚的人"医乃仁术",道德是医学的本质特征,是医疗卫生工作的目的。医务工作者在社会生活中担负着维护人们健康,预防、诊治疾病的任务。医学工作的特殊性质要求医师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效果不但与医疗技术、医疗设备直接相关,而且与医师的职业道德直接相关。道德高尚是医师角色的重要特征,只有品德高尚的人才能做医生。医学实践的道德内涵道德作为医学的本质特征蕴涵在医学实践之中。一部医学史,是医务工作者奋不顾身地与疾病斗争、认识疾病、不断战胜疾病的历史,是医务
3、工作者无私地为病人解除病痛、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的历史。医务工作者献身医学事业,崇高的道德境界体现在他们所从事的具体的认识疾病、治疗疾病的医学活动之中。二.小组信息小组成员信息及任务安排如下:三.案例内容消失的眼睛2003年11月23日晚9时许,某医院一王姓医生在为明天的手术做准备时,发现冰箱里储存的角膜因长时间保存己经坏死,如没有新角膜,手术就不能进行。等待手术的是一位被氨水烧伤致眼角膜完全坏死的病人,如不及时手术更换,该病人将完全失去复明机会。情急之下,他想到可以从新鲜尸体上获取角膜,于是他去了太平间,对看门的老大爷说:“想进去看看有无有用的角膜。”老大爷说:“进去吧。”
4、进入太平间后,他拉开存放尸体的冰柜,看到一具新鲜女尸,年龄也适宜,就用随身携带的剪刀和镊子取出了眼球,并换上了义眼。第一天手术时,他用获取的角膜为病人进行了角膜移植。几天后,又用另一只角膜为一位老大娘进行了移植。从而使两位患者恢复光明,重见天日。同月29日,死者家属委托整容师为死者整容,整容师发现死者眼睛异常,便问其家属:“你爱人的眼睛是不是有毛病?”回答说:“没有啊。”整容师说:“你爱人的眼球好象是假的!”家属听后,俯身仔细查看,发现眼球果然被人换了。事件暴露后,死者亲属向公安机关报了案,并立案查处。四.讨论记录1.姚朗:此案例我个人觉得应该包括两方面,一方面做为一名医生从
5、对病人的角度来看,对病人积极寻求治疗是每个医生应尽的责任,然而也应该方法适当符合道德伦理,应该积极寻求死者家属的同意才能取死者的眼膜,不然是对死者家属的及死者的不尊重,所以我觉得该医生有不当之处却也是情有可原。共同协商把问题处理好。2.张磊:此案例应该从两个方面来考虑,站在医生的角度来看,为了能让别人的眼睛恢复健康而行此下策,实属不得已,但是未经死者家属同意就取患者眼角膜确实不对,也许可以有更好的解决办法,或者在事后应该立刻通知死者家属,但是他都没有这么做。从死者家属的角度来看,这种做法肯定是对他们的伤害,也许在事情发生之前就和他们商量对他们来说是更好的办法,没有经过他们同意
6、就擅自动用死者尸体是对死者的不尊重,对他们来说是万万不能接受的。3.汪勤华:此案例用医学伦理学观点可从两方面进行分析。首先,王医生出于治病救人的需要,在原有库存角膜坏死而急需新的角膜时,私自从她人尸体上去下角膜,而这是在未征得死者家属同意的情况下进行的。所以王医生违背了对死者和其家属的尊重原则、不伤害原则、及死者家属的知情同意原则,侵犯了死者及其家属享有的这样的权利。所以王医生理应受到批评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其次,从医生的角度来看,医务人员的医疗权利旨在保障病人医疗权利的实现,医生有救死扶伤治病救人的义务。当然医生必须首先尊重死者及其家属的权利,而不能因为要救助其他病人而隐
7、瞒甚至强迫死者及其家属。所以,作为死者的家属要分清王医生也是为了救人而这样做的,从而理解王医生的行为并谅解宽容他!4.严子均:此案例可定性为二种,第一种意见认为,王姓医生构成犯罪。理由是:王姓医生秘密摘取死者角膜,破坏了尸体的完整性,伤害死者的家属感情。应当认为犯罪第二种意见认为:王姓医生不构成犯罪。王姓医生没有已获利为目的,同时王姓医生盗取的眼球还在死者的人体上,鉴于刑法没有关盗窃人体器官罪的规定,王姓医生行为不构成犯罪。在此基础上,本人倾向于王姓医生构成犯罪,侵犯了一定的社会秩序。5.吕政明:第一,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