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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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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2年北京市心脑血管、抗肿瘤类药品及部分中成药集中招标采购经营企业资格证明材料粘贴册使用说明一、为贯彻《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规范》统一、规范、简化、高效的要求,参加本次集中招标采购的生产企业,其资格证明材料可由生产企业直接递交或委托一家经营企业代为递交。该资格证明材料可供生产企业委托的各投标经营企业通用,招标人对投标人数量的具体要求参见各组招标文件。二、本粘贴册为受生产企业委托递交资格证明材料的经营企业使用。三、投标产品应为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合法药品。四、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纳税申报表及其他证明材料上的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应保持一致,如有不一致,应出具行政部门变更证
2、明。五、请认真填写《申请资格审查产品基本情况汇总表》,表内药品序号参照采购中心公布的药品目录序号。采购中心负责对纸质报件与汇总表的核对。六、粘贴册分为《经营企业主体册》、《生产企业主体及产品册》、《物价文件册》,每册应独立装订。递交人应将其递交的所有证明材料逐册编号。七、同一生产企业生产的所有投标产品应装订在同一《生产企业主体及产品册》内。八、《生产企业主体及产品册》应按照药品类别以投标产品为单位进行装订。通用名、剂型相同,规格不同,视为不同产品;通用名、剂型、规格相同,包装不同,视为不同产品。九、中成药可不提供原料的相关材料。十、所有资格证明材料应在相应的位置上粘贴或装订成册。除
3、纳税申报表、营业执照和许可证外其他材料均为A4纸规格。十一、所有资格证明材料必须清晰,营业执照应可看清年检标记及有效期限。十二、经营企业对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有特别声明的,可粘贴在“备用粘贴处”。十三、经营企业在资格证明材料每页上均应加盖本企业公章。北京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心二○○二年三月31/312002年北京市心脑血管、抗肿瘤类药品及部分中成药集中招标采购经营企业资格证明材料粘贴册目录第一册药品经营企业主体册1、委托授权书2、药品经营企业基本情况3、药品经营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4、药品经营企业经营许可证复印件5、药品经营企业2001年全年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复印件6、药品经营
4、企业GSP证书复印件第二册药品生产企业主体及产品册第一部分药品生产企业主体部分1、药品生产企业基本情况2、药品生产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3、药品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复印件4、药品生产企业2001年全年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复印件第二部分产品部分1、所投产品GMP证书复印件2、产品说明书原件3、产品的生产批件、进口注册证复印件4、2001年以后成品药检报告书复印件5、专利证明文件及中药行政保护证书复印件6、委托加工药品委托加工批准文件复印件7、受委托加工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31/318、受委托加工企业生产许可证复印件9、国产药品原料来源证明复印件10、原料GMP证书复印件(限国产药品)11、自产原
5、料、进口原料、国内购入GMP原料药2001年以后药检报告书复印件12、国内购入GMP原料生产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限国产药品)13、国内购入GMP原料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限国产药品)14、备用粘贴处第三册物价文件册文件编号:第册共册2002年北京市心脑血管、抗肿瘤类药品及部分中成药集中招标采购经营企业资格证明材料粘贴册药品经营企业主体册31/31药品经营企业名称:递交品种数:(加盖药品经营企业公章)31/311、委托授权书鉴于本公司生产的(药品通用名、剂型、规格、包装)欲参加2002年北京市心脑血管、抗肿瘤类药品及部分中成药集中招标采购,现委托(药品经营企业名称)作为唯一的代理
6、人代我公司递交上述药品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该证明材料在本次集中招标采购各组中统一使用。本公司与该经营企业对上述药品相关资格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共同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若上述材料出现虚假、伪造等违反规定的情况,则我方愿意承担被取消参加本次集中招标采购所有组别投标资格的责任。授权人(生产企业)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被授权人(经营企业)盖章:2、药品经营企业基本情况31/31药品经营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法定代表人电话:法定代表人传真:投标负责人姓名:投标负责人传真:(加盖药品经营企业公章)注:请经营企业填写能够与本人取得直接联系的电话。3、药品经营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要
7、求:(1)应有当年工商部门年检章(2)加盖药品经营企业公章31/314、药品经营企业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要求:(1)企业名称、法人代表与营业执照一致(2)在有效期内(3)加盖药品经营企业公章31/315、药品经营企业2001年全年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复印件要求:(1)反映出2001年全年销售额(2)表上应有当地税务部门公章(不要求红章)(3)加盖药品经营企业公章31/316、药品经营企业GSP证书复印件要求:(1)由国家药监局统一颁发的GSP认证证书(2)加盖药品经营企业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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