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形标志-使用原则与要求.doc

国形标志-使用原则与要求.doc

ID:57647287

大小:120.50 KB

页数:9页

时间:2020-08-30

国形标志-使用原则与要求.doc_第1页
国形标志-使用原则与要求.doc_第2页
国形标志-使用原则与要求.doc_第3页
国形标志-使用原则与要求.doc_第4页
国形标志-使用原则与要求.doc_第5页
资源描述:

《国形标志-使用原则与要求.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图形标志1)的使用原则与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共信息、安全、交通等各种图形标志。文字标志亦可参照使用。  注:1)本标准中如未写明“标志牌”,则标志指“标志”或“标志牌”。  2引用标准  GB1252图形符号箭头及其应用  GB15630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  GB/T15565图形符号术语  3术语  本标准中使用的术语按GB/T15565的规定。  4使用场所  公共信息图形标志主要适用下列a—c所列场所;安全标志主要适用c—h所列场所;道路交通标志适用h所列场所;消防安全标志适用全部场所。  a.旅游景点、公园、机场、码头、车站(火车、汽车

2、、电车、地铁站)、市区街道等公共场所;  b.宾馆、饭店、旅馆、购物场所、会议中心、影剧院、体育场(馆)、展览馆、博物馆、图书馆、医院等服务设施;  c.飞机、船舶、火车、汽车、电车、地铁等运输工具;  d.工矿企业、仓库、货栈等;  e.工程施工现场;  f.林区、矿区、油田、钻井平台等;  g.科研院所、机关、学校、幼儿园、疗养院、高层公寓等;  h.道路两旁、桥梁、隧道等;  i.其他场所。  5设置原则  5.1安全  5.1.1标志设置后,不应有造成人体任何伤害的潜在危险。  5.1.2周围环境有某种不安全的因素而需要用标志加以提醒时,应设置与安全有关的标志。  5.2醒目 

3、 标志应设在人们最容易看见的地方。要保证标志具有足够的尺寸,并使其与背景间有明显的对比度。  5.3便利  5.3.1应从方便的角度按人员正常流向考察人们初临一个新环境时或遇到紧急情况下所需要的信息。  5.3.2要将导向标志和提示标志结合使用,远离目标时使用导向标志,在目标位置处使用提示标志以利辨别。  5.4协调  5.4.1标志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要根据周围环境因素选择标志的材质、颜色(对公共信息图形标志)及设置方式,使标志设置后能增加环境的美感。  5.4.2同一场所的各标志之间要相互协调,应尽量使在不同位置设置的标志保持高度、尺寸、材质及颜色(对公共信息图形标志)的统一。  

4、6设置要求  6.1设置方式  图形标志一般采用的设置方式为:附着式(如钉挂、粘贴、镶嵌等)、悬挂式、摆放式、柱式(固定在标志杆或支架等物体上),以及其他设置方式。  6.2便于视读  6.2.1标志的偏移距离应尽可能小。对位于最大观察距离的观察者,偏移角不宜大于15°(见图1)。如受条件限制,无法满足该要求,应适当加大标志的尺寸。  6.2.2应尽可能使标志的观察角接近90°。对位于最大观察距离的观察者,观察角不应小于75°(见图1)。  6.2.3标志的正面或其邻近不得有妨碍人们视读的固定障碍物(如广告牌等),并尽量避免经常被其他临时性物体所遮挡。  6.2.4标志通常不设在门、窗

5、、架等可移动的物体上,以免物体移动后人们看不到标志。    图1  6.3照明要求  6.3.1应将标志设在明亮的地方,以保证人们能正常地辨认标志。如在应设置标志的位置附近无法找到明亮地点,则应考察增加辅助光源或使用灯箱。  6.3.2用各种材料制成的带有规定颜色的标志经光源照射后,标志的颜色仍应符合有关安全色标准的规定。  6.4适量设置  尽量用适量的标志将必要的信息展现出来,避免漏设、滥设。  6.5设置地点  6.5.1导向标志应设在便于人们选择目标方向的地点,并按通向目标的最佳路线布置。如目标较远,可以适当间隔重复设置,在分岔处都应重复设置标志。  6.5.2提示标志应设在紧

6、靠所说明的设施,单位的上方或侧面,或足以引起公众注意的与该设施、单位邻近的部位。  6.5.3环境信息标志应设在入口处或某场所中最醒目处。  6.5.4局部信息标志应设在所要说明(禁止、警告、指令)的设备处或场所附近醒目位置。  6.6设置高度2)  6.6.1附着式设置的标志,其设置高度为;  a.与人眼水平视线高度大体一致;  b.略高于人体身高;  c.其他更明显的较高的位置,但应符合6.2.1和6.2.2条的要求;  d.局部信息标志的设置高度可根据具体场所的客观情况来确定。  6.6.2悬挂式设置的标志的下边缘距地面的高度不宜小于2m。对道路交通标志应按规定的净空高度设置。 

7、 6.6.3柱式设置的标志的下边缘距地面高度宜在2m左右。如确信标志的设置地点不会因其设置高度而对人体造成伤害,其设置高度可与人眼视线高度大体一致或选择其他合适的设置高度。  注:2)“紧急出口”标志的设置高度遵照GB15630《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第6.10.1条的规定。  6.7图形标志方向  6.7.1设置含有方向性的图形标志时,应避免其方向与实际场景的方向相矛盾(见图2)。可使用标志的镜象来解决这一矛盾。    图2  6.7.2导向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