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57560743
大小:119.58 KB
页数:4页
时间:2020-08-27
《张掖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2020).pdf》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张掖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2020)第一条为加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管理。第三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贷款管理。贷款的发放、回收由公积金中心委托的受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公积金中心承担。第四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公积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第五条申请公积金
2、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担保实行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方式可选择住房公积金质押担保、个人保证担保、房产抵押担保、担保公司担保。其中:担保公司担保贷款的,担保公司资质和能力应当符合《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第六条公积金贷款的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一)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二)近3年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三)提供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有效担保;(四)经济收入稳定,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五)购买同一套房屋只能申请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原公积金贷款未还清的借款人,不得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改善型住房的,需结清首套房购房贷款。不得向
3、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住房套数认定以房屋登记管理部门查询结果为准。第七条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40万元。其中:双缴存职工最高40万元,单缴存职工最高30万元。房产抵押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抵押物价值的80%。贷款额度在不超过上述标准的前提下,依据下列公式计算:借款人可贷金额≤借款人月缴存基数×50%×贷款期限(月)同一套住房提取额加贷款额合计不得超过购建房总价。第八条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25年。贷款偿还期限可延至借款人和担保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第九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款方式为等额本息按月还款。第十条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
4、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一条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需提供以下资料:(一)《张掖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表》;(二)有效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三)首付款票据、购建房相关资料和担保资料;(四)异地贷款的,提供《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五)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资料。第十二条公积金中心受理借款人的申请,经审核后作出是否准贷的答复,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第十三条公积金中心应对公积金贷款预售楼盘进行备案管理,并与开发商签订阶段性保证责任协议。预售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后,自能够进行不动产权登记之日起,房地产开发企业应督促协助借款人和权利人办理抵
5、押登记手续。第十四条贷款批准后,借款人、担保人与公积金中心签订《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担保借款合同》(以下简称《担保借款合同》),公积金中心出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委托通知书》后,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发放手续。第十五条借款人以本人及他人住房公积金质押贷款的,贷款额度不超过借款人所质押的公积金额度。担保人住房公积金质押金额以外部分仍可质押。第十六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担保以所购住房抵押为主。以个人保证担保贷款的,担保人须为财政全额拨款,由财政统发或单位发放工资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职工。第十七条借款人可以为他人提供担保,既借款又为他人担保时,借款月还款额加担保的
6、月还款份额不得超过月缴存基数。个人保证担保贷款的,每人担保额度不超过10万元,配偶不得相互担保。第十八条借款人可以提前全部或部分还款。提前还款的不收取违约金和手续费,部分还款的只降低月还款额度,不缩短贷款期限。借款人及配偶可申请以本人的公积金未质押金额按月划扣偿还贷款,个人账户封存的不予按月划扣。第十九条借款人未按照《担保借款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偿还贷款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计收罚息。第二十条担保公司担保的贷款,借款人不按合同约定还款时,公积金中心可通过协议或诉讼等方式强制担保公司代偿。第二十一条借款人死亡、被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其继
7、承人、利害关系人及担保人应依法继续履行《担保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和担保责任。第二十二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公积金中心及担保公司可依法处置抵押物或质押物用于清偿贷款本息:(一)借款人未按照《担保借款合同》约定的条件和时限偿还贷款本息的;(二)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内死亡、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其继承人或利害关系人拒绝履行《担保借款合同》的;(三)违反本办法和《担保借款合同》其他行为的。第二十三条《担保借款合同》需要变更时,应当经公积金中心、借款人和担保人三方协商同意,并依法签订变更协议。第二十四条借款人、担保人与公积金中心发生纠纷时,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
8、成时,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二十五条公积金中心应建立信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