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收费规定》实施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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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宁夏回族自治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收费规定》实施办法第一条为加强结合民用建筑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以下简称防空地下室)工作,有利于促进防空地下室建设与城市建设同步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办法》和《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建设部印发关于规范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收费的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0)474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结合地面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是依法建设人防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战时保障城市居民就地就近掩蔽,减少人员伤亡的重要途径。在自治区属以上人防重点城市规划范围内(

2、建成区、规划区、开发区和重要经济目标)新建民用建筑(见附件),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修建防空地下室。第三条各级人防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项目,由人防主管部门按基本建设程序管理,组织下达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抄送计划部门备案。第四条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是人民防空建设的专项经费,也是固定资产投资资金来源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各级计划部门纳入固定资产投资资金计划。第五条在人防重点城市规划范围内新建民用建筑,不论任何单位和个人,也不论建筑规模大小及何种投资来源,凡符合下列条件的都应按规定由建设单位修建防空地下室:(一)新建10层(含10层)以上或基

3、础埋置深度3米(含3米)以上的9层以下民用建筑,必须修建与建设项目底层面积同等的防空地下室;(二)新建9层(含9层)以下,基础埋置深度小于3米的民用建筑项目,地面总建筑面积达7000平方米以上的,按总建筑面积的百分之二统一规划修建防空地下室;(三)城市规划确定新建的居住区、小区和统建住宅(不含前款规定的建设项目),按一次下达规划任务的地面新建总建筑面积的百分之二统一规划修建防空地下室。第六条对按规定需要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防空地下室作为项目建设内容,由项目审批机关一并审批,坚持同步配套建设,建设费用据实列入建设项目开发成本,不得收取易地建设费。

4、建设单位必须按照防空地下室建设标准修建,不按规定标准修建的,将依照本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进行查处。第七条对按规定需要同步配套建设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确因下列条件限制不能同步配套建设的,建设单位可向人防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易地建设:(一)采用桩基且桩基承台顶面埋置深度小于3米(或者不足规定的地下室空间净高)的;(二)按规定指标应建防空地下室的面积只占地面建筑首层的局部,结构和基础处理困难,且经济很不合理的;(三)建在流砂、暗河、基岩埋深很浅等地段的项目,因地质条件不适于修建的;(四)因建设地段房屋或地下管道设施密集,防空地下室不能施工或者难以采取措施保证施工安

5、全的。第八条因故不能配套建设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由建设单位提出易地建设申请,经人防重点城市计划部门审批的新建民用建筑项目,由同级人防办公室审批,并报自治区人防办公室备案;自治区计划部门审批的民用建筑项目,由自治区人防办公室审批。自治区人防办公室每半年综合一次报国家人防办公室备案。易地建设经人防主管部门批准后,按本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向人防行政主管部门缴纳易地建设费,由人防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安排易地建设人防工程。第九条除第十条有关减免规定外,其他各类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原则上不得减免。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减免的,由缴费义务人向人防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经

6、自治区人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自治区财政部门批准。第十条各类新建民用建设项目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标准及减免规定:(一)住宅、政府投资或社会兴建的非营业性公用、公益建筑,按总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5元收取。(二)各类商用、营业类用房以及10层以上非营业性民用建筑(不含住宅),按总建筑面积每平方米30元收取;10层以上营业性民用建筑(不含住宅),按总建筑面积每平方米35元收取。(三)对享受政府优惠政策建设的,并经有关部门批准认可的廉租房、经济适用性住宅(安居工程);新建的幼儿园、中小学教学楼、儿童福利院、养老院、非盈利性医院医疗用房以及为残疾人修建的生活服务设施

7、等民用建筑,按总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0元收取。(四)对临时民用建筑;不增加面积的危房翻新、改造的商品住宅以及因遭受水灾、火灾、地震等其他不可抗拒的灾害造成损坏后,按原面积修复的民用建筑,其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予以免收。国家重点人防城市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标准按上述规定标准执行;自治区属人防重点城市灵武市、青铜峡市、中卫县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标准按上述规定标准的80%执行。第十一条人防行政主管部门对征收的易地建设费实行分级管理。区属和中央驻宁单位缴纳的易地建设费,由自治区人防行政主管部门收取或委托当地县以上人防行政主管部门代征;市、

8、县属单位缴纳的易地建设费由市、县人防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组织收取。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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