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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8-17
《预防农民工工资拖欠的做法与对策.pdf》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预防农民工工资拖欠的对策与建议(2016年6月20日)拖欠农民工工资已成为社会经济生活中存在的极为普遍的现象,农民工工资拖欠行为不仅影响到了民工个人及其家庭的生活,而且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目前,从我市农民工工资拖欠投诉情况看,重点在建设项目企业尤为突出,其他行业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也不可忽视。为切实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有效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到位,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成因及对策分析如下。一、农民工工资拖欠的主要原因(一)建设单位资金不足。部分建设单位(或开发商)在取得开发项目
2、许可后资金来源不足,无法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时有发生。(二)施工企业非法“分包”、“转包”。在当前的建筑市场,部分具备资质等级的施工企业拿不到工程,而许多不具备用工资格和施工资质证书的个人或单位却可以通过各种渠道承接到工程,于是就出现了所谓的“挂靠”工程。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层层非法分包、转包甚至肢解发包,导致支付农民工工资时各分包、转包人之间相互推诿扯皮,使农民工工资不能及时兑付。。1。(三)包工头非法承包工程。在绝大多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中,都会涉及到一些被称之为“包工头”的人。这些活跃在各处工地的包工头,上边紧攀着工程的乙方,下
3、边死拽着施工的农民工。包工头非法承包的工程往往规模较小,一旦工程亏损就将负担转嫁到农民工头上,甚至采取逃离、避而不见等手段拒付农民工资。(四)施工企业“垫资施工”。由于市场供求失衡,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乘机向施工企业提出许多违规甚至违法的附加条件,其中最主要的一条就是“垫资施工”。“垫资”又分为部分垫资和全垫资两种。造成“垫资施工”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不管哪一类“垫资”,一旦工程资金的某一环节出现问题,就必然会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五)施工单位逃避责任和风险。施工企业为逃避责任和风险,往往只与农民工订立口头劳务协议,没有建立完整的职工花名册和工资表,加之农民工缺
4、乏法律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双方没有签订有效的劳动用工合同,以致工程结算时农民工拿不到工资或拿不全工资。作为施工单位或工头,缺乏对法律的敬畏,不讲诚信,唯利是图,同时农民工不注重保存、收集证据,一旦发生工资拖欠,一无劳动合同证明双方劳动关系的存在,二无拖欠工资的相关证据,加大了案件处理的难度。(六)施工企业内部管理不规范。施工企业没有相关管理制度或只管理到项目经理层面,而其它用工协议是包工头。2。与项目部签订。包工头往往不按月发工资,平时仅发一定金额的基本生活费,余款年底一次性结清,极易产生拖欠。(七)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没有严格缴纳。部分重点工程项目企业没有严格执行建设
5、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不按规定缴纳,为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留下了隐患。二、解决拖欠民工工资现象的对策和建议拖欠民工工资现象尽管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反映了我国现阶段在劳动保障、劳动就业和劳动管理方面的机制薄弱,也说明了劳动者的人格权、生存权没有在真正意义上得到保障,平等的劳动关系和有力的监督机制尚未牢固确立。这一现象的存在,既影响着物质文明的发展,也有悖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的要求,有必要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顿和矫治。建议从以下方面着眼着手予以治理。(一)加大舆论宣传和执法力度,营造公平公正的社会氛围。新闻传媒要充分发挥社会喉舌的功能,对恶意拖欠克扣民工工资的单位和责任人
6、,要展开新闻调查,果断给予曝光。对顶风作案的人和事要跟踪调查主动出击,将其黑幕公之于众,以强大的舆论导向来促使企业尊重劳动者的人格尊严,激励他们通过诚实劳动创造社会财富。劳动监察部门要切实督促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加大对不法企业的处罚和监督力度,把管理和监督关口前移。对典型个案要抓住不放一查到底,以案释法警示社会。。3。(二)加强法律援助,强化司法保护。因拖欠工资引发的民事纠纷,司法机关包括劳动仲裁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要为农民工维权开辟“绿色通道”。设立法律援助热线,普及相关法律知识,提高民工的自我保护能力。对欠薪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对涉及
7、困难群众利益的追索劳动报酬案,符合减免缓条件者应依法减免缓缴诉讼费,庭审中要压缩诉讼成本和诉讼周期,切实为当事人减轻负担。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支付义务的被执行人,要坚决采取强制措施。(三)健全建设单位代偿机制。据统计,80%以上的工资拖欠发生在建筑行业。为了切断中间环节作祟,应紧紧抓住建设单位这一根本源头,人员工资由施工单位单列预算,报建设单位代为支付。建设单位在拨付工程款时,将人员工资单独列支或预留,以保证人员工资有钱发放。如建设单位在拨付工程款时不单列划拨或预留民工工资,造成工资拖欠,应追究建设单位的连带责任。在工程建设领域,应将这一措施作为硬性规定加以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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