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师交流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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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学教师交流工作实施方案8小学教师交流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扎实开展“精细管理办校,内涵发展育人”活动,实现教师资均衡合理配置,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市、区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有序流动的指导意见,结合我校教师队伍现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教育内涵提升工程,全面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淡化教师的校籍管理,强化区域内统筹管理,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和引领作用,加快建立科学、均衡、人、灵活的用人机制,促进城区义务教育高位均衡和内涵发展。二、基本原则坚持积极稳妥

2、、合理流动、资共享、统筹兼顾的原则。优化配置教师资,实行个人申请与组织安排相结合,个人成长与教育均衡相统一,促进教师交流与保持队伍稳定相协调。三、工作目标自2010年秋季开始,每年参加交流的教师比例占学校符合交流条人员总数的1%-20%,三年内达到60%左右。通过交流,促使师资队伍结构日趋合理,逐步提升办学水平,提高教育质量。四、交流对象与条1、参加交流教师应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有较强业务工作能力。2、凡在横港小学任教满6年(男48周岁以下、女43周岁以下)的教师,应有计划地进行交流。3、夫妻双方都在本校工作的应交流一方。4、评选特级教师及

3、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等,必须具备在边远学校或薄弱学校工作一年以上的经历。、申报小学高级、中学高级教师职务资格的教师,必须具备交流任教半年及一年以上的经历。6、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参加专项支教任务的教师,视为具备异校交流工作经历。五、交流形式及办法1、符合条教师推荐交流。根据交流方案和计划,符合交流条的教师由本人申请,学校推荐,区教育局协调,开展区内交流。2、按照区教育局《关于印发铜官区小学教师交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区教〔2010〕127号)规定的外围学校教师有序交流要求,凡是工作满年(新招聘的教师自转正定级后算起)的在编在职教师,每年安

4、排1名教师有序交流。⑴学校每年接受交流申请报告的截止日期为月31日。⑵每年6月份由学校行政会议或校务委员会研究确定并公布当年交流人员名单,并报区教育局备案。⑶交流人员名单根据申请人的情况按下列办法依次确定:按在横港小学服务年限长短排序;服务年限相同的,按各人出身年月日先后排序;出身年月日相同的,由校务委员会全体成员根据各人的工作能力和实绩打分,按得分高低依次排序。⑷交流人员的接收单位由本人负责落实。学校应当为其顺利流动提供一切可行的方便,但不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⑸确定当年交流的人员,因某种原因没有交流完成,五年后方有资格再次提出交流申请。⑹组织

5、调动或调出铜官区教育局系统的,不参照本规定。3、提拔与晋升交流。教师选拔为校级班子成员原则上在区内交流任职。教师因专业技术职务晋升需要在区内交流任教。4、定期双向交流。由学校推荐优秀中青年教师参加区内双向交流,时间为一学期,并逐步延长至一学年。、挂职与外派交流。安排边远学校或薄弱学校教师到规模较大的学校挂职锻炼,时间为一学期。有计划地选送学校管理人员、学科带头人和中青年骨干教师到教育发达地区培训学习,时间一个月左右。六、实施步骤1、宣传动员。2010年7月中旬,学校组织全体教师学习区教育局实施方案,宣传教师交流政策,进行动员部署。通过宣传,让广

6、大教师充分了解教师交流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参与交流的自觉性。2、制定交流方案。2010年7月中下旬,学校制定教师交流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教师交流的基本原则、对象、形式、渠道、要求等。学校教师交流工作实施方案和《2010年秋季学校符合交流条教师情况统计表》及时报区教育局。3、制定学年度交流计划,上报交流教师名单。学校在征求教师意见的基础上,按照教师交流的比例,科学制定学年度交流计划,研究确定本学年度参加交流教师名单,于8月日前上报《2010年秋季学校“推荐交流”教师名册》、《2010年秋季学校“定期双向交流”教师名册》、《2010年秋季学校

7、交流需求情况统计表》和《2010年秋季交流教师基本情况登记表》。七、相关要求1、下列情况的教师应优先交流。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等名师;业务能力较强的中青年教师;要求晋升中、高级职称的教师;确定为学校后备干部的教师;夫妻同校任教且一方为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的教师;小学中高年级学段的专任教师。2、对自愿申请参加交流的教师,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评先评优、培养使用等方面,同等条下优先;对不符合交流条但本人自愿申请交流的教师,经学校认定也可列为交流对象。3、确因工作需要或特殊原因暂不能参加交流人员,须报经区教育局批准后方可暂缓交流。4、凡经学校上报、区教育局

8、审核确认应予交流的教师,必须参加交流。对不愿参加交流的教师,年度考核不得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情节严重者将解除聘用关系。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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