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城市规划系统的启发.doc

外国城市规划系统的启发.doc

ID:57320174

大小:17.00 KB

页数:3页

时间:2020-08-11

外国城市规划系统的启发.doc_第1页
外国城市规划系统的启发.doc_第2页
外国城市规划系统的启发.doc_第3页
资源描述:

《外国城市规划系统的启发.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外国城市规划体系的启发引言:本文主要通过研究英国的城市规划体系,对比观察我国的规划体系并且由此提出改善建议。英国的城市规划和土地开发控制是以法规控制为主,英国的城市规划法律堪称为其它各国城市规划立法的蓝本,它集中体现了权威性、民主性、系统性。权威性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任何开发行为必须限制在法律规定许可的范围之内;其二,任何行政领导及部门不得用行政职权,发布超越法律规定的范围之外的“指示、“意见”,更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规划方面的法律文件内容。民主性也表现在两个方面:包括公众参与和规划起诉。首先,法律以立法的形式规定了“民主参与”的合法性,并对具体的参与权利、方式、内容、范围作出了明确的

2、规定。其次,对持反对意见的开发者,法律也明确规定其有权在限定的时间内(一般28天左右),直接向中央环境部提起诉讼。如果胜诉,地方规划局必须撤回其相关的决策,并依法罚款或负刑率责任。如果败诉,还允许再次起诉。如果对中央环境部的最终判决不服,还可以继续向高级法院起诉,要求进行“司法审查”。凡属于超越法律规定的范围(指越权行为,破坏自然裁断原则、滥用裁决权)的判决和违反法律程序的判决,通过司法审查,法院有权撤消其判决,并强制环境部重新审理案件,作出第二次判决。系统性则表现在各类具有法效力的法律规范的相互关系,既相互补充、相互交接,又层次分明,具有相对独立的内容,由于这种相互制约的关系,各类法

3、律性文件之间就构成了一个严密的法规体系。它既有纲领性的法律文件,如城乡规划法;又有解释性的法律文件,如各类规则和条例。还有大量的补充性的政府文件,如各类通告和政策指导书。同时,地方政府通过地方议会还不定期地发布地方的规划法规和规章。这四个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了完整的规划法规体系。英国的城规划法规体系是一套自上而下的法规。立法规定,郡级规划局负责编制区域性的战略规划,即结构规划;区级规划局负责相关的详细规划,即地区规划;中央环境部负责审阅批复各郡的结构规划。从土地开发控制方面而言,区级规划局负责签发本地区的开发项目的规划许可证,中央环境部负责签发大型的、跨地区的开发项的规划许可证。英国的城

4、市规划法规体系相当复杂。除由议会颁布的城乡规划法外,还不定期地颁布有关城乡规划的规则、通告、条例、指令及有关的规划指导书。城乡规划规则分为三类:城乡规划一般开发规则、城乡规划使用分类规则和城乡规划专项开发规则。城市规划一般开发规则是一部用途最为广泛的规划规则,涉及面也最为广泛。其内容涉及到建筑物用途改变、临时性建筑物的建造、农业建筑、工程构筑物和其它相关农业开发活动的项目、森林建筑物和有关工程构筑物、工业开发项目中的构筑物建造、修缮各类市政服务设施、交通运输设施、电力电讯开发项目、娱乐性公园及场地、历史性建筑物的保护、采掘工业的某些开发项目等等。城乡规划使用分类规则通常列出某些建筑改变

5、用途、但没有开发行为,即没有改变材料、结构等等的自由开发项目。这类项目果归属于城乡使用分类规则所列项目范围内,就可以允许其自行改变而无需申请开发规划许可证。如果建筑物改变其用途、性质、而又不在使用分类规则规定的范围内,也必须先获得开发许可证,方能改变其用途。一般而言,这两部规划规则是互为补充的,法律允许其交替使用。中央政府颁布这类规划规则的目的是“松弛城市开发控制体系”。城乡规划专项开发规则实际上是城乡规划一般开发则的补充,只不过专项开发规则是针对特殊地区或特殊开发类型而言的,从内容上而言,比一般开发规则更详细。专项开发规则既针对政府机构的开发项目也针对私人企业的开发项目。不过项目仅限

6、于大型的开发项目。如:新镇开发、国家公园开发、大型核电站建设或与国家公路网接轨的重大开发项目。因为按法律规定,地方规划局对此类大型开发项目无决策权。只有中央环境部才有权对此做出决策,签发规划许可证。中央环境部制订专项开发规则必须与本地区的一般开发规则原则上一致。城乡规划条例是针对某一特殊情况,提出土地开发的限制条件。发布各类规划通告,规划政策指导书区域规、划指导书、矿区规划指导书。这两类规划方面的政府文件,几乎涉及到了城市规划内容的各个方面。英国的规划法律3~5年修订一次。这期间,如果中央政府发布实施新的规划政策,就通过规划通告的形式。严格地讲,规划通告仅仅是说明或解释已颁布的法律,或

7、者法律没有涉及到的,但又必须作出某种规定的方针政策,它不是正式的法律,并不具有法律的约束力。行政干预城市规划和城市开发行为在英国也同样存在。例如,中央环境部部长有权CallIn全部规划文件,有权直接签发规划许可证而不考虑地方规划局的意见,有权中止地方规划局签发的规划许可证,有权中止规划局发的强制执行通告,修改强制执行通告,批准该项目继续开发等等。但是,这些行政干预权力都必须以立法的形式作出明确的规定,有明确的范围界限,如果干预的范围,超越了法律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