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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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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防工程电气设计若干问题 深圳市市政工程设计院李良胜 人防工程的具体设计中,电气人员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下文结合现行国家规范,细化地探讨了关于人防电源、电力、照明、敷设的若干疑难点问题,以供与同行共同学习、协商。 一、备用电源 1、外引区域电源:在某一小区内,若由人防部门统一规划、设置人防区域电站,负责给本小区内所有人防工程作战时备用供电,那就意味着各个单体工程无须另设战时自备电源。对于单体设计而言,只须预埋足够电源穿线管至室外即可。通常中小型人防工程(面积小于5000平方米)适用此条。 2、内部自备发电机组
2、:在医疗救护工程或大型防空地下室(面积大于5000平方米)内部,设置具有防护能力的柴油发电机组,作为战时备用电源。机组应设自启动装置。此时大致有三种情形: (1)仅有战时发电机而无平时发电机(消防用)时,在防护区内部预留好战时发电机房及其进出风口即可(设备战时才安装)。这种情况不多见。 (2)当平时发电机容量较小(例如小于l00kW)而与人防设备计算负荷相近时,可考虑让平时发电机兼作战时发电机使用,即把平时发电机设于防护区内部。 (3)当平时发电机容量较大而与人防设备计算负荷相差较多时,因其机房较大,战时加固亦相应较难
3、,故平时发电机宜与战时发电机分开设置,分别设于防护区的外部、内部。此种情况最为常见。 3、蓄电池组:战时一级负荷仅含应急照明和少数通信报警设备的小型防空地下室.可设置蓄电池组作为内部电源。实际设计中,有几点值得注意: (1)当地人防管理部门规定必须设置蓄电池时才设置。 (2)蓄电池连续供电时问应与隔绝防护时间(二等人员掩蔽所不小于3小时,其他人防工程不小于6小时)相一致,并优先选用全封闭、免维护(这样场地受限制较少)的碱性镉镍电池组。 (3)因蓄电池输出为直流电,其所带负荷只能是直流负载(如白炽灯),而对荧光
4、灯、交流电机等无法直接配电。若要实现对交流设备供电,须另加逆变器,或直接配以UPS装置(造价也随之上升)。 二、电力与照明 1、配电系统 电力与照明的配电系统的设计,应满足现行国家规范,尤须顾及下列因素: (1)切实满足平战结合、平战转换。这包含两重含义:平时的电气设备(以及元件、管线)布置应能直接(或稍经转换)为战时所用;临战状态结束而转回平时使用时,也不应费太多的周折。基于如此要求,类似以下的设计通病都是理应避免的: ①平时布置的配电箱、灯具、开关、管线等,在战时需要作较大移位或调整。 ②
5、出于防护密闭处理的需要,在战时,对平时电气设施进行了不可逆转的变动。例如,把穿越防护区墙体的电缆桥架中的平时所用电缆齐腰截断(其实此时穿墙桥架改为穿管敷设即可)。 (2)战时应优先、尽量利用现成的城市电力资源(含平时发电机组)。这一点其实很容易做到,却又很容易被忽视。如在某些人防设计图纸中,由于建筑平面布局本身的不合理,而为了达到战时防护密闭的目的,竟然需要把市电配变电所或平时发电机房的门窗作战时封堵,亦即战时无条件地、人为地把市电抹煞掉,战后恢复也异常困难,这显然不是科学合理的做法。 (3)电气一般不应考虑战时人防
6、与消防的同时发生(与水、风专业一致)。这一点在设计配电系统时不可忽略。 2、电力 (1)若人防风机与平时排姻风机共用风管或机房,为简化配电系统,二者配电箱可合二为一。此时配电箱可能有三个电源供电,即平时发电机与战时发电机切换后,再与市电切换(注:其他的切换顺序和组合则是不恰当的)。 (2)若人防风机与平时风机完全独立,则人防风机的供电电源,由平时发电机与市电切换后,再与战时发电机切换而获得。 3、照明 (1)灯具的选择宜优先选用防潮性能好的、重量较轻的线吊或链吊灯具和卡口灯头,尽量避
7、免以黏结方式固定灯具。 (2)自防空地下室内部引至防护门(防护密闭门)以外的照明回路,应在该门内侧单独设置短路装置(如熔断器)或设置单独照明回路,从而保证防护门外部的灯具战时遭破坏时,不致影响内部的照明。 (3)由于平时与战时的出人口往往不完全一致,所以平时与战时的疏散指示照明往往也无法完全统一,这一点须引起充分重视,否则将引致疏散导向错误。 (4)人防与消防兼用的应急照明配电箱,宜由三个电源(若三者都存在的话)供电,而且由平时发电机与战时发电机切换后,再与市电切换而得。 三、敷设与安装 1、线路敷设 (1)电力
8、、照明线路应采用铜芯导线,穿管时宜穿钢管。 (2)穿越防护密闭墙的管线,负有防冲击渡和防毒的双重功能,故须同时满足防护和密闭的需要,做法见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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