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出资、抽逃出资股东法律责任教学文案.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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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虚假出资、抽逃出资股东法律责任虚假出资的股东应承担的责任1.虚假出资股东对公司和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2.虚假出资股东对公司承担差额补足责任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3.虚假出资股东对公司债权人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两种情形:(1)各股东实际缴纳的注册资本之和未达到法定最低限额的在上述情形中,根据公司法定资本制和公司《公司法》相关规定,认定公司未成立,不具备法人资格,各股东无论是否履行了出资义务,均应对公

2、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四条公司因故未成立,债权人请求全体或者部分发起人对设立公司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部分发起人依照前款规定承担责任后,请求其他发起人分担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其他发起人按照约定的责任承担比例分担责任;没有约定责任承担比例的,按照约定的出资比例分担责任;没有约定出资比例的,按照均等份额分担责任。 因部分发起人的过错导致公司未成立,其他发起人主张其承担设立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过错情况,确定过错一方的责任范围。(2)各股东实际缴纳的注册资本之和未达到

3、公司章程规定的数额,但已达到法定最低限额的。在上述情形中认定公司具备法人资格,公司股东亦受到有限责任原则的保护。考虑到其未如实出资的过错,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实缴资本和应缴资本的差额范围内向债权人承担清偿责任(代位履行责任),已经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不能履行的范围内向债权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对公司资本不足有过错,监督义务),承担责任后可以违约为由向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行使追偿权。《公司法解释(三)》第十三条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请求

4、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依照本条第一款或者第二款提起诉讼的原告,请求公司的发起人与被告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的发起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被告股东追偿。股东在公司增资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依照本条第一款或者第二款提起诉讼的原告,请求未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义务而使出资未缴足的董事

5、、高级管理人员承担相应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被告股东追偿。4.虚假出资的行政责任《公司法》第二百条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5.虚假出资的刑事责任《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九条 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

6、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抽逃出资应承担的责任1.抽逃出资股东对其他股东承担责任,违约责任,归还义务。(28条)2.对公司的侵权责任由于股东抽逃出资是对公司财产的侵权行为,因此,作为权利受损一方的公司,亦可向抽逃出资股东提起财产返还及损害赔偿之诉,且股东赔偿应不以抽逃出资及其利息为限,亦应承担因抽逃行为给公司造成的实际损失,如公司拒绝或怠于向抽逃出资股东提起诉讼,公司其它股东亦可根据公司法之规定对抽逃出资股东提起代表诉讼。(公

7、司法152条)第一百五十二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

8、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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