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57192179
大小:40.00 KB
页数:5页
时间:2020-08-05
《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安徽省消防总队近日出台《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导则》为规范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行为,建立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消防责任自负的自我管理与约束机制,达到防止火灾发生、减少火灾危害,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目标,安徽省消防总队近日出台《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导则》,规定社会单位必须要有“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要“自理”。根据导则规定,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要“自理”的项目主要有:建立防火巡查、防火检查制度,确定巡查、检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建立火灾隐患判定整改制
2、度,发现火灾隐患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逐级报告;配置消防设施、器材,确保其完好有效,员工应掌握使用方法并能熟练操作,并根据火灾危险性,制订有针对性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员工熟悉本单位消防安全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掌握疏散程序、逃生技能,火灾发生时,通过喊话、广播等方式,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要求通知、引导火场人员正确逃生;通过张贴图画、消防刊物、视频、网络、举办消防文化活动等多种形式对公众宣传防火、灭火、应急逃生等常识,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对全体员工的消防知识培训,新上岗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培训等。消防部门或派出所将通过随机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考试和消防设施
3、、器材操作技能考核;设定起火点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查看处置初起火灾的情况;检查单位消防器材、设施管理及消防安全标志设置情况;检查档案资料、记录等形式进行考核。符合本标准规定的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达标单位。而存在未依法取得消防行政许可、备案,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存在重大火灾隐患未整改的;未按规定设置安全疏散设施和标识的;未按要求进行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的;未按要求组织开展防火检查、防火巡查的,发现火灾隐患不整改的;员工消防知识考试和消防设施、器材操作技能考核不通过的等情形,将被判定为不达标。单位的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是和谐社会的消防基本要求,将是每个人进入社
4、会基本的工作能力。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1总则1.1为切实规范社会单位的消防管理,落实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增强员工消防安全素质,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防控火灾的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标准。1.2本标准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所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组织(以下统称社会单位)。1.3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是指检查和整改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期火灾能力、组织引导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和自我宣传教育培训能力。1.4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
5、设,坚持“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初期火灾自救,安全责任自负,全体员工参与”的原则。1.5“四个能力”建设应纳入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内容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派出所检查内容。1.6依照本标准开展“四个能力”建设,应当遵守国家消防法律法规、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2建设要求2.1检查和整改火灾隐患能力2.1.1社会单位应实行逐级防火检查制度和火灾隐患整改责任制。2.1.2社会单位应定期组织开展防火检查、防火巡查,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2.1.3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对本单位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执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等情况,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防
6、火检查;社会单位内设部门负责人应对本部门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执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等情况每周至少开展一次防火检查;员工每天班前、班后进行本岗位防火检查,及时发现火灾隐患。2.1.4社会单位及其内设部门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a)灭火器材配置及完好情况,室内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有无损坏、埋压、遮挡、圈占等影响使用情况;b)消防设施运行、记录情况;c)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d)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堵塞、锁闭情况;e)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设置及完好情况;f)有无违章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情况;g)电气线路是否破损、老化、连接松
7、动,有无私拉乱接电线、违章使用电器等违章用电情况;h)有无违章用火情况;i)消防控制室、消防值班室、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在位情况;j)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销售单位、场所的工艺装置、紧急事故处理设施是否完好有效,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措施落实情况;k)其他消防安全情况。2.1.5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其他单位应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每日至少进行一次防火巡查;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至少每2小时一次,营业结束时应当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公众聚集场所,医院、养老院、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夜间防火巡查应不少于两次。2.
8、1.6社会单位组织开展防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