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57189737
大小:33.50 KB
页数:7页
时间:2020-08-05
《高压线防护措施方案.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世纪山水三期一组团77#及79#楼北边高压线专项措施方案编制人:审核人:审批人:湖北昆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吉首项目部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目录一、工程概况1二、高压线路情况1三、塔吊旋转范围1四、规范要求1五、安装防护措施2六、安全目标3七、安全保证体系3八、应急预案3九、附图:5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世纪山水三期一组团77#、78#、79#、80#、81#楼工程;工程负责人:严文涛;技术负责人:肖华平;工程建设地点:湘西州吉首市西二环市政府旁;地上层数:33层(其中78#楼21层);地下层数:2层;建筑高度(m
2、):大屋面女儿墙顶100.5m(其中:78#楼大屋面女儿墙顶64.5m,机房屋面女儿墙顶68.1m);总建筑面积(㎡):.18m2;标准层层高(m):3m;结构类型:框剪结构;建设单位:中铁金桥世纪山水置业有限公司;设计单位:成都惟尚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湖南和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湖北昆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工期(天):540;工程说明:77#及79#楼为2个单元,78#80#81#楼为一个单元,地下二层均为车库,地下负二层全部为人防地下室。二、高压线路情况本工程77#79#楼靠西一环线围墙边
3、有小乾州二线高压线一堂,平行于77#和79#楼北边围墙设置,该高压线路电压为10KV,并为绝缘护套线,杆高10m。三、塔吊旋转范围77#及79#楼各采用江汉QTZ63一台,77#楼塔吊臂长45m,79#楼塔吊臂长50m,塔吊安装在楼的南侧,与高压线垂直距离约31m,塔吊大臂按50m计算长度超过高压线19m。平面位置见附图。四、规范要求本工程根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59-2011),在建工程(含脚手架)的周边与外电架空线的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应符合下表规定。外电线路电压等级(KW)<11-
4、1035-110220330-500最小安全操作距离(M)4.06.08.01015规范中规定在建工程与其他用线间最小安全距离不小于2.5m。QTZ5610塔吊经实测大臂距高压线的距离>10m,不影响正常施工。因塔吊大臂运转时会经过高压线上空,为确保施工安全,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一、安装防护措施为了使塔吊在施工中安全运行,避免与高压线路碰撞而引起触电安全事故,需按以下规定实施:1、塔吊司机及丝索工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指挥;2、塔吊限位器必须按要求调试准确灵敏,定时检查,严禁塔吊超载运转;3、塔吊大臂经过
5、高压线上空前,及时把吊钩往内收,保证与高压线水平距离必须控制在6m以上,严禁吊钩超约高压线上空,高压线6m范围严禁堆码物料;4、塔吊停用时,大臂必须顺高压线方向停放锁死,不得将塔吊大臂停止在高压线上空;5、塔吊安装和拆除过程中,有专职安全员监督下进行安拆,以保证安装和拆除人员安全。1、塔吊要有可靠的接零、接地装置。一、安全目标严格按照以上措施进行实施,保证塔吊和高压线的安全,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二、安全保证体系安全员:佘林远负责现场高压线交底,现场监督,检查现场安全设备等安全设施检查施工员:黄勇塔吊限位、制动等安
6、全设施检查,安全操作77#楼塔吊司机79#楼塔吊司机塔吊限位、制动等安全设施检查,安全操作安全总负责:严文涛三、应急预案1、组织机构项目部设置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移动电话:。办公室接到安全事故报告后立即向公司领导汇报,同事启动应急预案。现场指挥:严文涛现场负责:陈武组员:佘林远、黄勇、黄东、肖飞、王金金2、一般原则:(1)事故发生后,事故负责人必须立即组织事故人员实施救援措施,防止事故多大化。急救人员赶到前,组织现场人员按要求进行三先三后的自救互救工作,即先撤人、后排险;先救人、后排险;先防险、后救人的原则。(1
7、)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负责人,施工班组长、安检员必须立即组织事故现场人员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须做出标志,详细记录或拍照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向上级组织汇报。(2)在第一时间内,施工班组长应及时将现场所见到的事故性质、范围和发生的原因等情况,如实详细的向事故第一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汇报,并随时接受命令,完成抢救和灾难处理任务。(3)事故发生后,事故第一责任人及有关人员必须在最快时间内赶往现场,成立现场抢救指挥部,第一责任人任现场总指挥,其他成员为指挥部成员,协助总指挥做好各种
8、调度工作、防范工作,事故班组长为现场抢救直接指挥,组织抢救工作。(4)事故发生后,对伤员,现场人员必须做到先抢救后运送。多人事故应按伤情轻重及依次运送。重伤员必须以最快速度由急救员护送到抢救地点,任何环节都不得延误护送。(5)事故发生后,若事故第一责任人因公不在本单位,应由施工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事故现场抢救工作,施工负责人任现场临时总指挥,并及时向第一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