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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山**供电公司线路二工区防外力破坏工作方案批准:**审核:**编制:**2008年4月30日发布2008年5月1日实施线路二工区线路二工区防外力破坏工作方案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了有效地防止线路外力破坏故障,顺利完成公司“奥运“保电的目标,保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提高供电可靠性,依照《防止电力设施外力破坏故障管理规定》,特制定本规定。第2条:工区各级人员要高度重视,积极做好电力设施外力破坏防范工作,严格执行本规定,有效地控制外力破坏故障。除不可预见或无法采取防范措施的外力破坏故障,一般外力破坏故障都应通过落实防范措施做
2、到超前预防。第3条:防外专责人、送电一、二、三班应积极取得当地电力主管部门以及规划、城建、园林等部门的支持、配合。协同作好防范外力破坏事故工作。第4条:“奥运”保电期间,禁止在“奥运”保电重点线路周边进行各类有可能影响线路安全运行,如:挖沟、取土等各类施工。第二章各级工作人员职责第4条:工区领导职责1、监督重大及以上外力破坏隐患《邻近电力线路施工安全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的制定和现场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2、督促查明现场外力破坏故障发生原因。3、检查指导、监督防护隐患的管理工作,协调设备防护隐患的及时消除。4
3、、指导协调为媒体报道提供外力破坏隐患及故障信息和外力宣传工作。5、对发生的外力破坏故障进行责任认定,确定经济考核意见。第5条:外事专责人的职责:1、监督外力破坏隐患《协议书》的制定和现场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2、对送达《危及电力设施安全运行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拒收、无人接受的进行后续处理。3、对已送达“通知书”的外力破坏隐患,视其危害程度与当事人协商解决,必要时签定《协议书》。4、对已签定“协议书”的施工现场,视其危害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安全措施的完整情况和落实情况。5、对拒不落实现场安全措施、违章作业屡教不改
4、、且严重危及设备安全运行以及造成设备故障的当事人及时下发《危及安全供电停电预告书》(以下简称“预告书”),同时向安质处汇报,并会同安质处、用电检查员等有关人员实施停止供电措施。6.对已签定《协议书》的塔吊施工现场,应每十天内进行回访检查一次或安排有关班组进行回访,并做好记录。7、根据外力事故现场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处理情况。8、配合工区应责令肇事者写出书面经过、原因、责任,并送达《损害电力设施经济赔偿通知书》,依法追究经济赔偿。9、在故障处理3日内,将《处理外力破坏故障材料表》报送生技处,补充库存材料;将故障造成的抢
5、修费用(材料费、人工费、车辆费等),编制《外力破坏故障经济赔偿明细表》报送工区,追交经济赔偿款上缴工区。10、监查、协调县市公司外力隐患的管理工作和处理工作。11、做好外力隐患资料管理工作,定期将发现、处理的外力破坏隐患填写《电力设施外力破坏隐患周报》报安质处。第6条:设备运行班组(负责人)的职责:1、对发现的线路外力破坏和防护隐患,结合实际进行保护电力设施的宣传教育。向施工管理人员讲明现场施工有关临近电力线路的安全防护知识。2、暂时不能消除的外力破坏隐患应向当事人下达《危及电力设施安全运行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
6、书”),必要时签定《协议书》。3、对于班组难以处理的外力影响及时上报外力影响专责人处理。4、及时落实上报的外力影响措施签订情况和现场施工单位落实安全措施情况。5、及时完成外事专责人交办的外力影响处理。6、及时根据外力危害类别上报或处理外力影响。7、根据现场具体情况采取其它安全措施制止外力影响。8、监督、检查县市公司外力隐患的管理工作和处理工作。9、做好外力隐患资料管理工作,每周四上报班组发现、处理的外力隐患情况。10、对发生的外力破坏故障进行责任认定,提出经济考核意见。第6条:运行人员的职责1、线路巡视人员在巡视工
7、作中应密切观察、分析线路防护情况,对线路防护区内的场地开挖、场地平整、已画标线等迹象密切注意,要有预见性。2、线路巡视人员对所巡视的线路及线路周边环境要逐基、逐档认真巡视,不得漏巡。3、对所发现的外力隐患,现场向施工单位管理人员讲明现场施工有关临近电力线路的安全防护知识并及时送达“通知书”。4、对无人接受、拒收“通知书”的,必须现场汇报工作负责人。5、及时发现制止其它外力影响。6、“奥运”保电期间,对保电重要线路设备周边的各类外力现象进行坚决制止。第三章常规管理第8条:发生外力破坏故障应认真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
8、分析,避免相同故障的重复发生。第9条:在故障处理3日内,将《处理外力破坏故障材料表》报送生技处,补充库存材料;将故障造成的抢修费用(材料费、人工费、车辆费等),编制《外力破坏故障经济赔偿明细表》报送安质处,追交经济赔偿款上缴公司财务处。第10条:任何班组和工作人员不得擅自截留或答复减免。第11条:签定《协议书》应一式四份,当事人、车间、班组、安质处各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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