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56268186
大小:41.00 KB
页数:6页
时间:2020-06-05
《环境保护口号标语.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环境保护1)节水为荣——随时关上水龙头,别让水白流。 2)监护水源——保护水源就是保护生命 3)一水多用——让水重复使用 4)阻止滴漏——检查维修水龙头 5)慎用清洁剂——尽量用肥皂,减少水污染 6)关心大气质量——别忘了你时刻都在呼吸 7)随手关灯——省一度电,少一份污染 8)节用电器——为减缓地球温暖化出一把力 9)减用空调——降低能源消耗 10)支持绿色照明——人人都用节能灯 11)利用可再生资源—别等到能源耗竭的那一天 12)做“公交族”——以乘坐公共交通车为荣 保护土地 13)当“自行车英雄”——保护大气,始于足下 14)减少尾汽排放——开车人的责
2、任 15)用无铅汽油——开车人的选择 17)使用再生纸——减少森林砍伐 18)替代贺年卡——减轻地球负担 19)节粮新时尚——让节俭变成荣耀 20)控制噪声污染——让我们互相监督 21)维护安宁环境——让我们从自己做起 22)认“环境标志”——选购绿色食品 23)用无氟制品——保护臭氧层 24)选无磷洗衣粉——保护江河湖泊 25)买环保电池——防止汞镉污染 26)选绿色包装——减少垃圾灾难 27)认绿色食品标志——保障自身健康 28)买无公害食品——维护生态环境 领养树——做绿林卫士 29)少用一次性制品——节约地球资源 30)自备购物袋——少用塑料袋
3、31)自备餐盒——减少白色污染 32)少用一次性筷子——别让森林变木屑 33)旧物巧利用——让有限的资源延长寿命 34)交流捐赠多余物品——闲置浪费,捐赠光荣 35)回收废塑料——开发“第二油田” 36)回收废电池——防止悲剧重演 37)回收废纸——再造林木资源 38)回收生物垃圾——再生绿色肥料 39)回收各种废弃物——所有的垃圾都能变成资源 40)推动垃圾分类回收——举手之劳战胜垃圾公害 41)拒食野生动物——改变不良的饮食习惯 42)拒用野生动植物制品——别让濒危生命死在你手里 43)不猎捕和饲养野生动物——保护有脆弱的生物链 44)制止偷猎和买卖野生动物
4、的行为——行使你神圣的权利 45)做动物的朋友——善待生命,与万物共存 46)不买珍稀木材用具——别摧毁热带雨林 47)植树护林——与荒漠化抗争 48)领养树——做绿林卫士环境保护(简称环保)是由于工业发展导致环境污染问题过于严重,首先引起工业化国家的重视而产生的,利用国家法律法规和舆论宣传而使全社会重视和处理污染问题。环境污染是指由于对生态系统有害的物质进入环境后对生态系统造成的干扰和损害的现象,简称污染。具体来说就是,有害物质或有害因子进入环境并在环境中发生扩散、迁移、转化,并跟生态体统的诸要素发生作用,使生态系统的结构与功能发生变化,对人类以及其它生物的生存和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例如
5、,因化石燃料的燃烧,使大气中的颗粒物和SO2浓度的增高,危及人和其他生物的身体健康,同时还会腐蚀材料,给人类社会造成损失;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的排放,使水体质量恶化,危及水生生物的生存,使水体失去原有的生态功能和使用价值。第一条为了规范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行为,保障和监督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有效实施环境管理,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环境保护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 (四)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 (五)吊销许可证或者其他具有许可性质的证书; (六)环境保护法律、
6、法规规定的其他种类的行政处罚。 第三条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环境违法行为查证属实后,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四条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实施行政处罚,以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依据。 第五条实施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必须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 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实行调查取证与决定处罚分开。 第六条对同一环境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罚款处罚,实行决定罚款与收缴罚款分离。 第七条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对环境违法行为实施处罚时,应当在法定的处罚种类和幅度范围内,综合考虑以下情节: (一)
7、当事人的过错程度; (二)违法行为造成的危害后果; (三)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的态度和所采取的改正措施; (四)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是初犯还是再犯。 第八条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法制工作机构,统一管理本部门的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工作。同一片蓝天,同一片沃土天空的幸福,是它穿着一身的蓝;阳光的幸福,是它拥有如水晶般耀眼的光彩;大地的幸福是它孕育出多彩的生命......而我的幸福,是采集了身边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