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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6-21
《应用经济学系双主修审查标.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附件B應用經濟學系雙主修審查標準93.04.02九十二學年度第八次系務會議通過93.04.22九十二學年度修改95.04.21九十四學年度系務會議通過97.2.26九十六學年度第3次課程暨學術發展委員會議修正通過97.02.27九十六學年度第七次系務會議修正通過一、本標準依據國立嘉義大學學生修讀雙主修辦法訂定(八十九年六月十五日第二次教務會議通過)。二、申請資格:申請人在申請前一學期的成績,排名在申請人主系班上前百分之四十。三、招收名額:每年級以招收十名為限,申請人數若超過本系招收名額,則採口試方式甄選。四、應修總學分:六十三學分。
2、五、應修科目: (一)院專業必修33學分1.經濟學6學分7.商用法規3學分2.統計學6學分8.商業倫理2學分3.會計學6學分9.商用英語會話2學分4.管理學3學分10.經濟學實習0學分5.商業套裝軟體3學分11.統計學實習0學分6.商用英文文書2學分12.會計學實習0學分(二)系專業必修30學分1.商用微積分(I)3學分6.總體經濟學(II)3學分2.商用微積分(II)3學分7.計量經濟學(I)3學分3.個體經濟學(I)3學分8.計量經濟學(II)3學分4.個體經濟學(II)3學分9.國際貿易3學分5.總體經濟學(I)3學分10.
3、國際金融3學分 (三)管理學院之學生加修本系為雙主修者,不得兼充之學分得以修習本系開設之專業選修科目(含研究所、大學部、進修二技部)為替代科目以補足所差學分,唯須檢具書面報告經本系系主任同意後送教務處備查。六、修讀本系雙主修之學生者,若未能依規定修畢全部應修學分,但其已修之科目與學分,如已達輔系規定者,得核給輔系資格。七、應修科目之抵免,僅限於本系所開設或管理學院為本系所開設之相同科目,同時須於第一次選課時辦理抵免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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