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5621981
大小:40.50 KB
页数:3页
时间:2017-12-20
《03-06实验室样品管理规定》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邢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作业指导书文件编号:XTCDC03-06-2012实验室样品管理规定第1页共3页第2版第0次修改颁布日期:2012年4月8日1.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实验室所有涉及委托检验、监督检验、抽样检验、仲裁检验、鉴定检验以及商检等全部样品。2.职责质量控制科负责全部样品的接收、发放、保存与处理等工作。3.样品的接收3.1样品库是各类检验样品存放场所,质量控制科业务接待人员在完成业务接待手续后,按照《样品编号规定》对样品进行编号,填写《委托检验协议书》,并及时通知样品管理人员办理样品入库手续,填写相应的表格。3.2样品管理人员在核实样品状态无
2、误后,接收样品入库,在《样品登记表》上填写相应信息,并将样品存放在样品库的相应区域;样品管理人员在核实样品状态时如发现样品抽样单、委托单等所载的信息不相符合时,有权拒收样品,并及时与样品接收人联系解决,不能解决的,应及时书面上报质控科负责人。3.3实验室其他人员代接收样品的,应及时将接收的样品转送质控科相关接待人员,并协助办理相应手续。4.样品的发放4.1各相关检测部门在接到检验或设计任务后应及时领取检验样品。4.2检验人员应向样品管理人员领取与任务单相应的检验样品。领取样品时,都应认真核对样品编号、领样数量等样品信息,并在《样品登记表》上做好相应的
3、记录;对有疑问的样品,样品领取人员有权拒领,并应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汇报,由检验部门负责人与质控科进行沟通处理。4.3对于有特殊要求的检验样品(需加急、前期环境处理等),业务接待人员在完成业务接待手续后,按照《样品编号规定》对样品进行编号,填写《委托检验协议书》,及时通知样品管理人员,由样品管理人员再及时通知实验室领样,并办理相应确认及入、出库手续。3邢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作业指导书文件编号:XTCDC03-06-2012实验室样品管理规定第2页共3页第2版第0次修改颁布日期:2012年4月8日4.4样品被领取后,由相应的检测部门代为保管。5.样品的返还
4、5.1样品在被检测完成后,检验人员应将余样全部及时返还样品库进行保存,并进行相应的登记。5.2对于被检测样品的残样由检测部门存留,以备查验。检测部门存留时间为3周,超出保存时间的,返还质控科样品管理人员,以便统一处理。6.样品的处理6.1本实验室样品除客户特殊要求外,保存期为自检测部门退样之日起3个月。超过保存期的样品转到物品库从样品登记本上注销。6.2对于委托方要求退样的,由样品管理人员负责检验后样品的退还工作,并做好退还记录,保存相应的退还手续,以备查验。6.3对于委托方无退样要求的被测样品,在超过保存期后,经业务接待人员确定后,由样品管理人员在
5、《样品留样登记表》上登记注销,并书面报知综合业务室负责人和实验室技术负责人,对于有保留价值的另行存留,无保留价值的统一处理或销售。6.4对于超出保存期限且有保留价值的被测样品,经质控科科长和实验室技术负责人确定后,另行登记保存,并建立相应的存留取用档案,以备追朔。6.5对于超出保存期限且无保留价值的被测样品及其残样,经业务接待人员、质控科长长及实验室技术负责人确定后,统一销售处理,全部所得上缴质控科存留。样品管理人员在处理销售样品时,应给购买方开具销售收入收据,并在上缴销售收入时,由收缴方签字,保存底联,以备核查。7.责任处理7.1实验室所有样品最终
6、处置权为实验室技术负责人,任何人不得非法占有、攫取或损毁。7.2对于样品在实验室流通传递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将以《样品登记本》3邢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作业指导书文件编号:XTCDC03-06-2012实验室样品管理规定第3页共3页第2版第0次修改颁布日期:2012年4月8日为依据,确定事故责任人,追究相应责任。7.3对于非法占有、攫取或恶意损毁检测样品的,将视具体情况给予责任人相应的处理,情节恶劣、影响严重、触犯法律的,将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或刑事责任。3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