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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6-13
《《工伤保险》之买了商业意外险 就不能享受工伤待遇吗?.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买了商业意外险就不能享受工伤待遇吗?在现实生活中,某些员工因参保意识强,会主动给自己购买商业意外保险,加之公司给员工缴纳的工伤保险,可谓上了“双保险”,但令人没有想到的是,某些企业在得知员工自行购买意外伤害险后,拒绝为其缴纳工伤保险,或拒绝为员工申请工伤保险待遇,这种情况正确吗?案例:员工自行购买意外伤害险企业拒缴工伤保险小刘是某企业职工,因目睹一起交通事故,得知肇事方无力赔偿,本人不得不承担高额医疗费用后,立即为自己购买了意外伤害险。后来,小刘谋得一份机械生产企业的工作,企业招聘人员明确表示,3个月培训期间
2、,企业只支付最低工资,转正后工资正常发放,并为其缴纳五险一金。3个月培训后,小刘顺利成为正式职工,然而企业人事部门因其自行购买了商业意外保险,拒绝为他缴纳工伤保险。小刘觉得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随即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投诉。分析:意外伤害险不能代替工伤保险职工可同时得到两种赔偿那么,商业意外险与工伤保险是否冲突,享受了意外保险赔偿是否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首先,意外伤害险属于商业保险范畴,而工伤保险属于社会保险范畴,二者性质完全不同。《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3、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该条款系法律强制规定,立法目的是劳动者在工作中遭受意外伤害致残或死亡时,本人或其遗属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获得适当的赔偿。那么,用人单位有义务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因职工参加商业意外险而拒绝缴纳工伤保险,不仅仅是偷换概念,还涉嫌违法。其次,意外伤害赔偿与工伤赔偿是否可以兼得?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参加商业保险中的人身意外伤害险后
4、是否还应当参加工伤保险问题的复函》的有关规定,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强制实施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人身意外伤害险不能代替工伤保险。企业在参加工伤保险的同时,可以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为职工办理人身意外伤害险。用人单位的投保行为纯粹属于给员工的额外福利,无法起到替代工伤保险的功能。所以,职工在获得人身意外伤害险赔偿后,仍可以申请工伤保险赔偿。用人单位不能以职工已获得人身意外伤害赔偿为由进行抗辩,职工可以同时得到这两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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