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标识管理规定》《食品召回管理办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docx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食品召回管理办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docx

ID:55834761

大小:20.44 KB

页数:7页

时间:2020-06-09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食品召回管理办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docx_第1页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食品召回管理办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docx_第2页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食品召回管理办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docx_第3页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食品召回管理办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docx_第4页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食品召回管理办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docx_第5页
资源描述: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食品召回管理办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docx》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食品标识管理规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序号违法行为处罚依据适用情形裁量标准1食品标识未按规定标注应当标注内容的。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规定第六条至第八条、第十一条至第十三条,未按规定标注应当标注内容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以5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从轻符合《规定》第十三条情形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以500元以上3350元以下罚款。一般符合《规定》第十五条情形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以3350元以上7150元以下罚款。从重符合《规定》第十四条情形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以715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

2、款。2未按规定标注食品营养素、热量以及定量标示的要求的。第三十条违反本规定第十七条,未按规定标注食品营养素、热量以及定量标示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从轻符合《规定》第十三条情形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以1500元以下罚款。一般符合《规定》第十五条情形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以1500元以上3500元以下罚款。从重符合《规定》第十四条情形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以3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3食品标识标注禁止性内容的。第三十一条违反本规定第十八条,食品标识标注禁止性内容

3、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从轻符合《规定》第十三条情形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以3000元以下罚款;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一般符合《规定》第十五条情形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以3000元以上7000元以下罚款;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从重符合《规定》第十四条情形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以7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4伪造或者虚假标注食

4、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第三十二条 伪造或者虚假标注食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以5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造成后果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进行处罚。从轻符合《规定》第十三条情形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以500元以上3350元以下罚款。一般符合《规定》第十五条情形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以3350元以上7150元以下罚款。从重符合《规定》第十四条情形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以715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造成后果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进行处罚。5食品标识与食品或者其包装分离的。第三十四条违反本

5、规定第二十条,食品标识与食品或者其包装分离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从轻符合《规定》第十三条情形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以1500元以下罚款。一般符合《规定》第十五条情形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以1500元以上3500元以下罚款。从重符合《规定》第十四条情形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以3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6食品标识的标注形式不符合规定的。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第二款、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从轻符合《规定》第十三条情形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

6、的,处以3000元以下罚款。一般符合《规定》第十五条情形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以3000元以上7000元以下罚款。从重符合《规定》第十四条情形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以7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食品召回管理办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序号违法行为处罚依据适用情形裁量标准1食品生产经营者不立即停止生产经营、不主动召回、不按规定时限启动召回、不按照召回计划召回不安全食品或者不按照规定处置不安全食品的。第三十八条食品生产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二十

7、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不立即停止生产经营、不主动召回、不按规定时限启动召回、不按照召回计划召回不安全食品或者不按照规定处置不安全食品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从轻符合《规定》第十三条情形的。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1.6万元以下罚款。一般符合《规定》第十五条情形的。给予警告,并处1.6万元以上2.4万元以下罚款。从重符合《规定》第十四条情形的。给予警告,并处2.4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2食品经营者不配合食品生产者召回不安全食品的。第三十九条 食

8、品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不配合食品生产者召回不安全食品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从轻符合《规定》第十三条情形的。给予警告,并处5000元以上1.25万元以下罚款。一般符合《规定》第十五条情形的。给予警告,并处1.25万元以上2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