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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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发〔2009〕50号  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榆林市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榆林市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管理办法》已经2009年7月15日市政府第七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七月三十一日榆林市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切实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保障农村五保对象的正常生活,健全农村的社会保障制度,根据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陕西省实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办法》等规定

2、,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五保供养,是指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农村居民,在吃、穿、住、医、葬及未成年保教方面给予生活照顾和物质帮助。  第四条农村五保供养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一)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正常生活;  (二)政府供养为主;  (三)动态管理;  (四)公开、公平、公正。  第五条市民政部门是全市五保供养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  县区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五保供养及监督管理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乡镇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的五

3、保供养工  作。  市、县区各有关部门应与民政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五保供养工作。  第二章五保供养的对象  第六条五保供养的对象是指村民中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或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一)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虽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但是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  (二)无劳动能力的。  第七条确定五保对象,按以下情况分别进行:  (一)对已享受五保供养待遇的,由县区民政局审核后,颁发《五保供养证》。  (二)对新增五保对象,由本人申请或村小组提名,经村

4、民代表大会民主评议,村委会初审公告无异议后报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自收到评议意见之日起20日内提出审核意见报县区民政局;县区民政局应自收到审核意见和有关材料之日起20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对批准给予五保供养待遇的,发给《五保供养证》;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第八条五保对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村民委员会或五保供养服务机构报告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经县区民政局核准后,停止其五保供养,收回《五保供养证》:  (一)有了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且义务人具有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  (二)重新

5、获得稳定生活来源的;  (三)年满16周岁,已完成义务教育阶段学习,且具有劳动能力的。  (四)五保供养对象死亡,丧葬事宜办理完毕的。  第三章五保供养的内容  第九条五保供养的基本内容是:吃、穿、住、医、葬。  (一)保吃,供给粮油、副食品和生活用燃料;  (二)保穿,供给服装、被褥等用品和零用钱;  (三)保住,提供符合基本居住条件的住房;  (四)保医,及时为其治疗疾病,对生活不能自理者有人照料;  (五)保葬,妥善办理丧葬事宜。  五保对象未满16周岁或已满16周岁仍在接受义务教育的,应当保障其接受义务教

6、育的费用。  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疾病医疗,全部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其参加合作医疗个人应承担的参合费由县区财政承担;五保供养对象发生医疗费用,首先应从农村合作医疗中按规定予以报销,剩余部分纳入农村医疗救助范畴给予救助。  第十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死亡后,按其一年供养标准一次性计发丧葬补助费,丧葬补助费从农村五保供养经费中核销。  集中供养对象由乡镇人民政府和农村五保供养机构办理丧葬事宜;分散供养对象由村民委员会办理丧葬事宜。  第四章五保供养的形式  第十一条农村五保供养可采取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两种形式。  集中供

7、养是指由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为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提供供养服务。  分散供养是指由居住地的村民委员会等农村基层组织为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提供生活照料服务。  第十二条提倡和推广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形式。县区人民政府应将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新农村建设等整体规划中统筹考虑,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创造条件,积极稳妥地新建或改扩建现有的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同时,引导、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或资助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整合资源,努力提高集中供养率。  福利彩票公益金,应当划出一定比例用于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

8、设,社会闲置资源可以优先用于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  县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为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提供必要的设备、管理资金,并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  第十三条五保供养服务机构性质为事业单位,参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十四条采取集中供养的地方,乡镇人民政府应与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签订供养协议,协议书包括下列内容:  (一)供养单位或者供养人应承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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