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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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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法与证券法试题一、简答题1、如何确定股东的资格?确认股东资格基本原则:形式化证据优先适用、实质性证据例外适用原则。 1.形式化证据是指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并通过一定程序予以公示的证据:包括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决议、股东名册、工商登记等;坚持公司章程优先适用原则。 2.实质性证据是指投资者通过出资行为而取得的证据: A.出资证明;B.事实出资行为等。2、比较股东直接诉讼和股东代表诉讼。股东直接诉讼,是指股东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基于股份所有人地位向其他侵犯自己利益的人提起的诉讼。侵犯自己利益的人包括股东所
2、在的公司及董事或其他股东。股东代表诉讼,又称派生诉讼、股东代位诉讼,是指当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公司却怠于起诉时,公司的股东即以自己的名义起诉,而所获赔偿归于公司的一种诉讼形态。区别:1、依据不同股东代表诉讼依据是共益权,股东直接诉讼依据的是自益权。在股东代表的诉讼中,原告既是股东,又是公司的代表人;在直接诉讼中,原告仅以受害的股东身份提起诉讼。2、提起诉讼的原因和目的不同股东代表诉讼根本目的在于公平地保护中、小股的权益;而直接诉讼目的在于保护股东合法权益。3、诉权不同前者的原告仅享有形式意义上的
3、诉权,实质意义上的诉权则属于公司;后者维护的是股东的利益,原告所享有的诉权包括形式上和实质上两个方面。4、当事人在诉讼中的地位不同在直接诉讼中,股东为原告,公司为被告;在代表诉讼中,被告则是实施了侵权行为的董事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5、对原告资格的要求不同并非任何股东都有权提起代表诉讼,只有在一定时期内连续持有或当时持有若干比例股份的股东才符合原告资格。6、提起诉讼的程序要求不同股东代表诉讼一般有前置程序限制,而直接诉讼无此要求,股东有权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7、诉讼所得赔偿的归属不同在代表诉讼中所获得的赔
4、偿是归属于公司的,名义上的原告股东不能直接获赔。而直接诉讼所得赔偿属于股东享有。8、诉讼判决结果的约束力不同代表诉讼的判决结果不仅约束原告股东、被告和公司,还约束其他所有的股东,其他所有股东不得就同一事项再对同一个人提起相同的代表诉讼;而直接诉讼的判决结果只对原、被告有约束力。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追究制度(股东代表诉讼与股东直接诉讼)1、股东直接诉讼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派生诉讼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5、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符合条件的股东提出书面请求后,公司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受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收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述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
6、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依照上述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4、请论述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的主要内容股东代表诉讼,又称派生诉讼、股东代位诉讼,是指当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公司却怠于起诉时,公司的股东即以自己的名义起诉,而所获赔偿归于公司的一种诉讼形态。(一)股东提起代表诉讼的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法》规定,若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和控制股东不法侵害公司合法权益,而公司董事会或者监
7、事会又拒绝或者怠于对不法侵害人提起诉讼,则有限责任公司中的任何股东、股份有限公司中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股东代表诉讼。这就是股东提起代表诉讼的门槛。 (二)竭尽公司内部救济规则 (三)股东代表诉讼中被告范围的拓展 根据该法第151条第3款之规定,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适格股东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5、请论述我国公司法股东派生诉讼制度的的主要内容及其实践意义。所谓股东派生诉讼,是指当公司利益受到董事、监
8、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侵害,而公司怠于追究侵害人责任时,符合法定条件的股东以自己的名义为公司的利益对侵害人提起诉讼,追究侵害人法律责任的诉讼制度。意义:股东派生诉讼制度对于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从而最终保障股东,尤其是小股东的权益,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派生诉讼制度为股东提供了一种有效的救济方式,使得广大股东尤其是小股东乐于为了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而不是单单为个人利益,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督,从而能防止公司管理者滥用经营管理权来侵害公司和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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