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地理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管理条例.doc

虚拟地理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管理条例.doc

ID:55444399

大小:31.00 KB

页数:2页

时间:2020-05-13

虚拟地理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管理条例.doc_第1页
虚拟地理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管理条例.doc_第2页
资源描述:

《虚拟地理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管理条例.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虚拟地理环境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管理条例虚拟地理环境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设立开放基金的目的旨在通过实验室的开放,加强同行之间、学科之间的学术交流,努力创造一个比实验室自身范围更大的学术群体,以利于实验室的发展和高水平成果的产生,并促进学科的发展。一、申请与审批1.具备博士学位或副教授职称及以上的国内外科技工作者,并在地理信息系统、遥感、虚拟现实、地理建模、地理计算、地学可视化、地理环境反演等领域从事基础或应用基础研究的科技人员均可申请本实验室开放基金。2.申请者的研究课题应符合本实验室的研究项目指南,有切实可行的技术路线与较强的研究能力,研究期限一般为2年。3.申请者

2、根据《虚拟地理环境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申请指南》拟定研究课题,并填写《虚拟地理环境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申请书》,一式四份,经所在单位同意并签署意见后,于每年三月三十日前递交本实验室。4.申请的研究课题由虚拟地理环境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评审。二、经费使用与管理1.本实验室提供的研究基金,用于和课题相关的科研业务费、学术活动费、小型仪器购置费、实验室公共设施的维护费、管理费等。2.可将课题所需的材料费、试件加工费、差旅费等拨到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由课题负责人按所在单位的财务管理规定使用。这部分费用将根据课题的进展情况由实验室主任决定,分批拨给课题负责人,总额

3、不超过课题总经费的40%。3.利用开放基金购置的设备归本实验室所有。三、课题管理1.实验室将依照年度计划,定期检查各课题的执行情况,对执行差的课题,实验室有权终止资助。2.工作年度末或研究工作结束后,课题负责人需提交工作总结及学术论文等,论文发表后应寄交论文复印本2份,并按规定做好基金结算,器材清理与科技资料的归档工作。3.利用开放基金完成的研究成果,其知识产权为本实验室和研究者单位共有,成果署名时,应并列研究者所在单位及虚拟地理环境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实验室(英文名称为KeyLaboratoryofVirtualGeographicEnvironment(Nanjing

4、NormalUnivesity),MinistryofEducation),并过在脚注中明确注明“虚拟地理环境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项目”,在成果鉴定和申报各类奖励时也必须做出明确标注。1.在开放基金项目结题时,提交的成果中至少有3-5篇南京师范大学选定的权威期刊论文或2篇SCI或EI收录论文,或至少1项发明专利或软件著作权。2.虚拟地理环境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对完成效果好的研究项目给予奖励,对有价值的研究项目进行滚动资助。虚拟地理环境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006年4月15日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