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威市审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doc

武威市审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doc

ID:55417518

大小:54.50 KB

页数:30页

时间:2020-05-12

武威市审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doc_第1页
武威市审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doc_第2页
武威市审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doc_第3页
武威市审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doc_第4页
武威市审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doc_第5页
资源描述:

《武威市审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武威市审计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一、《审计法》第四十三条被审计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拒绝或者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的,或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完整的,或者拒绝、阻碍检查的,由审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通报批评,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依法追究责任。处罚种类和幅度细化为:(1)拒绝或者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及时改正,没有影响审计工作正常开展的,可免予处罚。(2)拒绝或者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虽改正,但影响审计工作正常开展的,可通报批评。(3)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的资料,及时改正,没有影响审计工作正常开展的,可免予处罚。(4)

2、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的资料,虽改正,但影响审计工作正常开展的,可通报批评。(5)拒绝、阻碍检查,及时改正,没有影响审计工作正常开展的,可通报批评。(6)拒绝、阻碍检查,虽改正,但影响审计工作正常开展的,可给予警告。《审计法实施条例》审计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 一、《审计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被审计单位违反审计法和本条例的规定,拒绝、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或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拒绝、阻碍检查的,由审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通报批评,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对被审计单位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处罚种类、幅度

3、细化为:1.经审计机关批评教育,及时进行改正,并对其错误行为向审计机关写出深刻书面检查的,可免于处罚;2.经审计机关批评教育,有所改正,但认识不到位的,可以通报批评,给予警告;3.经审计机关批评教育,改正不及时,影响审计工作开展的,对被审计单位可以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0.5万元以下的罚款;4.对拒不改正的,对被审计单位可以处5万元以下2万元以上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2万元以下0.5万元以上的罚款。 二、《审计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审计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区别情况

4、采取审计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处理措施,可以通报批评,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处理、处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处罚种类、幅度细化为:  (一)法律、行政法规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处理、处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实际中可参照执行甘肃省有关主管部门制定的处罚种类、幅度细化标准。  (二)法律、行政法规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处理、处罚没有具体规定

5、的,为了维护经济社会秩序,审计机关应根据《审计法实施条例》第49条的规定作出审计处理、处罚。  1.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审计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对情节轻微的,区别情况采取审计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处理措施,进行纠正,可以不予处罚;  2.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审计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对情节较轻的,在区别情况采取审计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处理措施进行纠正的前提下,可以通报批评,给予警告;  3.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情节较重,视违法情节和危害后果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

6、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  4.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虽没有违法所得的,但对情节较重,在区别情况采取审计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处理措施进行纠正的前提下,可以视违法情节和危害后果对被审计单位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审计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 一、《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十三条企业和个人有下列不缴或者少缴财政收入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收缴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不缴或者少缴财政收入10%以上30%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

7、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一)隐瞒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二)截留代收的财政收入;(三)其他不缴或者少缴财政收入的行为。 属于税收方面的违法行为,依照有关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处罚。 罚款幅度细化为:(一)隐瞒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指企业和个人通过各种减少收入、增加负债手段,不缴或者少缴财政收入的行为。1.人为调整利润、虚列资产负债、隐瞒企业收入,或隐瞒经营活动导致不缴或少缴财政收入。不缴或少缴财政收入50万元以下的,处以不缴或少缴财政收入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