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的制度,当然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一个组织一个单位必有其规章制度,而个人以为广告公司尤其是策划创意部门却并不一定遵守最严格的制度,他们应该有自主活动的空间。再者公司的组织形态有点紊乱,有项目时总部可支持本来是一件很好的事,可人来人往也不知道公司领导的分工,以我的话说就是“管事儿的婆婆太多”,没有强有力的领导核心,缺乏现代企业的管理理念,最重要的一点看不到个人的发展前景在哪里,缺少足够的公司员工培训机制! 上述离职原因可能有个人主观色彩在里面,也可能有些原因是不成其为原因的,甚至有些过激的言辞,希望公司领导多包涵,如对公司发展有利则甚慰之,如有不适之处就当是一个后辈的不成熟言语吧。 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