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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5-09
《打磨、抛光通用检验规范.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深圳巴斯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ShenzhenbusbarTechnologyDevelopmentCo.,打磨抛光通用检验规范文件编号DocNo.:WI-SIP-0051版本号Rev.:A21/11.适用范围:所有打磨、抛光工件2.检验目的:产品打磨以后满足后续喷涂/电镀等要求3.检验条件:在1000±100Lux(相当于40W的日光灯)光源下检验,且光源距离材料75±5cm;检验员目视距离:眼睛到材料的距离为30~45cm。No.检验项检验标准检验方法工具检验水准备注1外观1.产品表面不允许有严重变形、波浪、砂痕、布轮痕、锈迹、碰刮伤等不良。 2.
2、线条完整,无明显变形、抛塌现象,尖角自然不刺手。 3.装配位置不允许加工。4.孔位处无明显抛塌,(最低保证装配后不影响外观)。 5.产品不允许出现变形等现象6.表面有镀层产品,打磨完毕以后必须马上进行喷涂处理,防止产品生锈。7.不能出现漏打磨或打磨不干净的情况,焊点、毛刺等需打磨干净。8.打磨后产品表面需平整,不能凹凸现象,不能影响产品外观及装配。9.打磨凹凸不平以无手感为限,尤其是电镀和平光粉的产品表面尽可能控制打磨10.产品表面有棱角或圆弧时,注意控制打磨不可塌边,保持边角或圆弧线条形状11.针孔、凹坑等现象应进行刮灰处理,不能出现漏刮灰现象,
3、否则会造成后续喷涂不良(铜排无需进行此处理)目测1.非汔车类产品依据GB/T-2828.1抽样计划.2.汔车类产品依据C=0抽样计划1.如有变更将以最新图纸进行检测。2.如有新的外观要求以最新版本为准。制定:会签:审核: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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