寨卡病毒防控方案设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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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寨卡病毒病防控方案(第二版)   寨卡病毒病是由寨卡病毒引起并通过蚊媒传播的一种自限性急性疾病。寨卡病毒主要通过埃及伊蚊叮咬传播,临床特征主要为发热、皮疹、结膜炎或关节痛,极少引起死亡。世界卫生组织认为,新生儿小头畸形、格林-巴利综合征可能与寨卡病毒感染有关。  寨卡病毒最早于1947年在乌干达发现,目前寨卡病毒病主要流行于拉丁美洲及加勒比、非洲、东南亚和太平洋岛国等国家和地区。我国目前已有寨卡病毒病输入病例,在有伊蚊分布的地区存在发生本地传播的风险。  一、疾病概述  (一)病原学。  寨卡病毒属黄病毒科黄病毒属,呈球形,直径约为40-70nm,有包膜。基因组为单股正链RNA,长度

2、约为10.8Kb,分为亚洲型和非洲型两个基因型,目前在南美地区流行的病毒为亚洲型。寨卡病毒与同为黄病毒属的登革病毒、黄热病毒及西尼罗病毒等存在较强的血清学交叉反应。病毒可在蚊源细胞(C6/36)、哺乳动物细胞(Vero)等细胞中培养繁殖并产生病变。  寨卡病毒的抵抗力不详,但黄病毒属的病毒一般不耐酸、不耐热,60℃30分钟可灭活,70%乙醇、0.5%次氯酸钠、脂溶剂、过氧乙酸等消毒剂及紫外照射均可灭活。  (二)流行病学。  1.传染源和传播媒介  (1)传染源:患者、无症状感染者和感染寨卡病毒的非人灵长类动物是该病的可能传染源。  (2)传播媒介:埃及伊蚊为寨卡病毒主要传播媒介,白

3、纹伊蚊、非洲伊蚊、黄头伊蚊等多种伊蚊属蚊虫也可能传播该病毒。  根据监测,我国与传播寨卡病毒有关的伊蚊种类主要为埃及伊蚊和白纹伊蚊,其中埃及伊蚊主要分布于省沿海市县及火山岩地区、省雷州半岛、省的西双版纳州、德宏州、市,以及嘉义县以南及澎湖县部分地区;白纹伊蚊则广泛分布于北至、,经、陇南,至墨脱一线及其东南侧大部分地区。  2.传播途径  (1)蚊媒传播为寨卡病毒的主要传播途径。蚊媒叮咬寨卡病毒感染者而被感染,其后再通过叮咬的方式将病毒传染给其他人。  (2)人与人之间的传播。  母婴传播:有研究证明寨卡病毒可通过胎盘由母亲传染给胎儿。孕妇可能在分娩过程中将寨卡病毒传播给新生儿。在乳汁

4、中曾检测到寨卡病毒核酸,但尚无寨卡病毒通过哺乳感染新生儿的报道。  性传播:寨卡病毒可通过性传播,目前报告的少量病例均为男性患者感染其女性性伴。目前尚无证据表明感染寨卡病毒的女性可将病毒传播给其性伴。  血液传播:寨卡病毒可能通过输血传播,目前已有可能经输血传播的病例报告。  3.人群易感性  包括孕妇在的各类人群对寨卡病毒普遍易感。曾感染过寨卡病毒的人可能对再次感染具有免疫力。  4.潜伏期和传染期  (1)潜伏期:目前该病的潜伏期尚不清楚,有限资料提示可能为3-12天。  (2)传染期:患者的确切传染期尚不清楚,有研究表明患者发病早期可产生病毒血症,具备传染性。病毒血症期多为5-

5、7天,一般从发病前2-3天到发病后3-5天,部分病例可持续至发病后11天。患者尿液可检出病毒,检出持续时间长于血液标本。患者唾液也可检出病毒,病毒载量可高于同期血液标本。病毒在患者精液中持续检出时间长,个别病例发病后62天仍可检出病毒核酸。无症状感染者的传染性及期限尚不明确。  5.地区分布  寨卡病毒病目前主要流行于拉丁美洲及加勒比、非洲、东南亚和太平洋岛国等国家和地区。1947年病毒发现至2007年以前,寨卡病毒病主要表现为散发。2007年在太平洋岛国出现暴发疫情。2013-2014年在南太平洋的法属波利尼西亚发生暴发疫情,报告病例约10000例。2015年开始蔓延至拉丁美洲及加

6、勒比多个国家。北美洲的美国、加拿大,亚洲及欧洲部分国家有输入病例报告。我国目前有输入病例报道,随着蚊媒活跃季节的到来,有伊蚊分布的地区存在发生本地传播的风险。  6.发病季节特点  寨卡病毒病发病季节与当地的媒介伊蚊季节消长有关,疫情高峰多出现在夏秋季。在热带和亚热带地区,寨卡病毒病一年四季均可发病。  (三)临床表现。  临床症状包括发热、皮疹(多为斑丘疹)、结膜炎、关节痛及肌肉痛等。感染寨卡病毒后,约80%的人为隐性感染,仅有20%的人出现上述临床症状,一般持续2-7天后自愈,重症和死亡病例少见。寨卡病毒感染可能导致少数人出现神经系统和自身免疫系统并发症。越来越多研究结果提示,孕

7、妇感染寨卡病毒可能导致新生儿小头畸形。  二、诊断、报告和治疗  (一)诊断。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按照《寨卡病毒病诊疗方案》做好相关病例的诊断工作。诊断时应注意与登革热、基孔肯雅热等疾病进行鉴别。各省份发现的首例寨卡病毒感染病例的确诊,应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检测复核后予以确认。重症病例、死亡病例以及暴发疫情的指示病例和首发病例标本均应送至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进行复核检测。  (二)报告。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发现寨卡病毒病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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