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费缓缴工作流程图.doc

学费缓缴工作流程图.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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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费缓缴工作流程图1、下发相关文件到二级学院学工处学生2、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供《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二级学院3、经辅导员初步审核并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三明学院学生缓交学费审批表》(一式两份,所在学院、计财处各一份);4、《三明学院学生缓交学费审批表》经辅导员和院领导签字后,学生凭《三明学院学生缓交学费审批表》和《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到计财处办理注册手续。学生学工处5、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学费缓交情况进行汇总、备案—-1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流程图1、下发相关文件到二级学院学工处2、学生直接登录“福建助学”APP进行认定申请,填写量化测评指

2、标表学生3、由各二级学院组织年级或班级民主评议、辅导员初审,并通过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二级学院学工处4、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系统评分进行排序、切线,形成认定名单。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5、结果提交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通过,并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6、公示无异议后,学工处发文认定,并将名单上传至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平台学工处—-13-—国家助学金申请工作流程图1、下发相关文件到二级学院学工处2、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三明学院国家助学金申请表》,新生还需提交《高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学生二级学院3、由各二级学院组织年级或班级民主评议、辅导员初审,并

3、通过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在院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工处4、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会同有关部门对报送材料进行复审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5、结果提交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通过,并公示5个工作日学工处5、公示无异议后,学工处填写《高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随《国家助学金评审报告》一并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13-—勤工助学管理工作流程图1、下发相关文件到二级学院学工处2、校内各用人单位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设置勤工助学岗位,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校内用人单位学工处3、由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发布《勤工助学岗位安排表》校内用人单位4、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岗位

4、竞聘学生5、竞聘上岗后,学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勤工助学协议书》,双方按协议内容开展勤工助学活动6、各用人单位每月对上岗学生进行勤工助学考核,并将结果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校内用人单位二级学院7、各二级学院根据考核结果定期报送《勤工助学岗位考核表》—-13-—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流程图1、下发相关通知到二级学院学工处2、每月25日,各二级学院根据《三明学院助学金管理办法》编制《助学金发放表》,并经学生本人签字确认,院领导签字后,一式三份存档5年(一份留在二级学院,一份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一份报校计财处)二级学院3、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助学金表进行复核,并在校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

5、后报校学工处、计财处、校领导签字同意学工处4、由计财处统一发放到学生本人银行卡计财处—-13-—国家奖学金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工作流程图学工处1、下发相关文件到二级学院学生2、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全申请审批表》,并提交《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全量化评分表》和相关证明二级学院3、由二级学院初审,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委员会4、召开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会议,由评审小组进行背靠背审核校长办公会5、评审结果报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6、无异议后,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撰写《

6、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报告》,与《国家奖学金申请申请审批表》一并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工处7、由教育部发文表彰,颁发证书,下拨奖学金—-13-—校自强自立之星评选工作流程图1、下发相关文件到二级学院学工处学生2、学生本人申请,填写《三明学院自强自立之星申请表》二级学院3、各二级学院审核,公示3个工作日,报送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工处4、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报送材料进行复审学工处5、名单校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学工处发文表彰,颁发证书—-13-—学费减免工作流程图1、下发相关文件到二级学院学工处2、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交《三明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申请表》学

7、生二级学院3、由各二级学院审核,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4、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会同有关部门对报送材料进行复核学工处校长办公会5、结果报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6、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发文认定学校—-13-—社会资助工作流程图1、下发相关文件到二级学院学工处2、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交《三明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社会资助申请表》学生二级学院3、由各二级学院审核,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工处4、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会同有关部门对报送材料进行复核校资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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