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气象局行政许可清单2014

中国气象局行政许可清单2014

ID:5511540

大小:67.50 KB

页数:9页

时间:2017-12-16

中国气象局行政许可清单2014_第1页
中国气象局行政许可清单2014_第2页
中国气象局行政许可清单2014_第3页
中国气象局行政许可清单2014_第4页
中国气象局行政许可清单2014_第5页
资源描述:

《中国气象局行政许可清单2014》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中国气象局公布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来源:中国气象局    发布时间:2014年02月17日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开国务院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等相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5号)的要求,现公布气象局目前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接受社会监督。社会各界如对气象局进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电话:010-58994464  电子邮箱:qxjfgs@cma.gov.cn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46号中国气象局政策法规司(邮编:100081)     中国气象局  2014年2月17

2、日气象局行政审批事项公开目录项目编码审批部门项目名称子项审批类别设定依据共同审批部门审批对象备注42001气象局行政许可事业单位、企业 防雷装置检测单位资质认定1.电力、通信防雷装置检测单位资质认定《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377项:防雷装置检测、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单位资质认定。实施机关:中国气象局、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务院令第570号)第二十四条:“…从事电力、通信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的单位的资质证由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和国务院电力或者国务院通信主管部

3、门共同颁发。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设计、施工资质的单位,可以在核准的资质范围内从事建设工程雷电防护装置的设计、施工。”电力或者通信主管部门2.除电力、通信以外的防雷装置检测单位资质认定行政许可无企业、事业单位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实施42002气象局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单位资质认定无行政许可《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377项:防雷装置检测、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单位资质认定。实施机关:中国气象局、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务院令第570号)第二十四条:

4、“专门从事雷电防护装置设计、施工、检测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取得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颁发的资质证……”。《中国气象局关于修改〈防雷减灾办法〉的决定》(中国气象局令第24号)第十二条:无事业单位、企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实施“…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者施工资质分为甲、乙、丙三级,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认定。”42003气象局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单位资质认定无行政许可《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376项: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

5、球单位资质认定。实施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地(市)气象主管机构。无事业单位、企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设区的市级气象主管机构实施42004气象局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1.防雷装置设计审核行政许可《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378项: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实施机关: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务院令第570号)第二十三条:“……对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应当就雷电防护装置的设计征求气象主管机构的意见;对新建、改建、扩建建(构)

6、筑物进行竣工验收,应当同时验收雷电防护装置并有气象主管机构参加。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景点或者投入使用的建(构)筑物、设施需要单独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雷电防护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由县级以上地方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无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设区的市级气象主管机构,县级气象主管机构实施2.防雷装置竣工验收行政许可无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设区的市级气象主管机构,县级气象主管机构实施42005气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二十一条:无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

7、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审批1.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避免危害国家基准气候站、基本气象站气象探测环境审批行政许可“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应当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确实无法避免的,属于国家基准气侯站、基本气象站的探测环境,建设单位应当事先征得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的同意……”。《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623号)第十七条:“……确实无法避免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报告并提出相应的补救措施,经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书面同意……”。机关、事业单位

8、、企业、社会组织2.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避免危害国家基准气候站、基本气象站以外的气象台站气象探测环境审批行政许可无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实施42006气象局气象台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