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54768931
大小:8.25 KB
页数:2页
时间:2020-04-21
《学院严禁在学生宿舍(公寓)使用违规电器的规定.docx》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学院关于严禁在学生宿舍(公寓)使用违规电器的规定为维护学生宿舍(公寓)正常的学习、生活、休息秩序,切实保障学生人身和公私财产安全,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院《学生住宿管理办法》及《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相关条例,特制定本规定。一、学生宿舍(公寓)内存放、使用违规电器及违章用电的认定(一)违规电器类别:1、电炉、酒精炉、热得快、电饭锅、电炒锅、电磁炉、电热杯等烧水做饭电器;2、电暖器、电热宝、电褥子、电热毯等电暖设备;3、直(卷)发器、电熨斗等加热电器;4、变压插座、转换器等其他用电设备
2、(现寝室内配备的饮水机除外);5、其他不符合质量规范的电器产品(主要是插线板),不论其功率大小也属于违规电器;(二)学生宿舍(公寓)只允许使用额定功率在800瓦以下(含800瓦)的电水壶(随手泡)、电吹风,且每间宿舍只能各配置一个。二、严禁使用违规电器的相关认定依据1、根据《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教育部、公安部第28号令)第十八条:“学生宿舍、教室和礼堂等人员密集场所,禁止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2、根据《泉州经贸学院学生住宿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3、根据《泉州经贸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第二十三条相关规定。三、严禁私自拆除、私拉
3、乱接宿舍内的供电线路及设施,严禁破坏宿舍楼内应急灯、消防栓等公共安全设施。四、各种用电设备使用完毕后要及时关闭电源,学生离开寝室或就寝时务必关闭饮水机、充电器等一切用电设备。五、保卫处、学生处、后勤管理处及学院领导、辅导员、班主任老师及学生校卫队会不定期对学生宿舍进行检查,学生党员、学生干部、入党积极分子、宿舍长应率先垂范,对违反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的行为要及时给予举报、监督和阻止。如发现学生宿舍存放、使用违规电器,一律给予没收。六、全院学生必须应严格遵守本规定,自觉维护寝室安全秩序,不使用禁用电器,抵制违规用电和不安全用电行为,宣传安
4、全用电。学生有责任对使用禁用电器、违规用电行为和不安全用电行为进行举报、批评和制止。对违反本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将根据《学生违纪1处分规定》,给予警告以上处分。学院住宿条件如有新改善时,有关条款作出相应调整。学院2015年7月1日2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